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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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单位年终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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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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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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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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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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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点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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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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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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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工作(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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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师资队伍 (10%) |
师德建设 (20%) |
A1.师德建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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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部均赋值60分; 加分:院部或教师获得省级及以上推优或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国家级40分/(人)次、省部级20分/(人)次、省直部门10分/(人)次、校级5分/(人)次,不含按比例评优的项目; 减分:师德师风日常工作配合度较低减30分、师德档案保管不当造成丢失等减20分;出现师德失范事件的该项不得分。 |
党委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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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与稳定 (20%) |
A2.人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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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100分,流失自有博士或自有高职称教师扣80分/人,自有讲师职称教师扣50分/人;流失其他教师扣10分/人(试用期内流失人员不扣分,因年龄等原因自然减员不扣分)。外聘教师中两年以上的外聘占比,每个百分点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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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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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与发展 (60%) |
A3.教师培养发展成效 |
1.教师培养:教师培养工作有详实培训计划、总结、培训效果良好,得40分。未通过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及教学能力测试的,每人次扣10分; 2.访学进修:鼓励教师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仅限签协议当年),每人次得100分;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每人次得200分(仅限报备博士证书当年);取得硕士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每人次得200分(仅限报备硕士证书当年);院部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国内外进修、访学任务,每半年/人次得40分; 3.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自有专任教师中当年新取得行业专业技术职务或资格证书(需拿到证书),每人次得10分;各院部组织教师集中或自主到企业参加实践锻炼或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保证每位专业课教师当年企业实践时间不少于1个月,实施过程与结果材料完整得50分,不完整得30分; 4.职称晋升:自有专任教师职称晋升,每增加1名副教授得50分,讲师得20分。 5.导师制:院部制定相关制度,鼓励高职称教师(含专业带头人)承担青年教师(40岁以下)指导任务,指导过程完整,获得一定成果的,每位青年教师得5分。 |
人事处/ 明德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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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教学工作 (23%) |
教学运行(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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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制度执行与落实(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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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院部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教学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执行良好。满分50分。按照50分(本部门制度体系完善,执行良好)、30分(本部门重视制度建设,执行较好)、10分(部门有制度,有执行记录)三级(A、B、C等级)赋分; 2.院部各项教学制度执行良好,全年教学运行中未发生教学事故,满分100分(一般事故每次扣20分,严重教学事故每次扣40分,发生重大教学事故该项不得分); 3.月度考核结果良好,满分100分,根据全年月度考核平均值计算得分。 |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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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人才培养方案异动(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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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异动率≤5%(异动课程门数/学生应修课程总门数),计50分;异动率在5%-10%之间,计10分;异动率≥10%,计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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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考试模式改革(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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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开展“非标准化答案”考试课程达到开课门次的30%及以上,过程资料完善,效果良好。满分50分。按照50分(30%及以上)、30分(15%(含)-30%)、10分(15%下)三级(A、B、C等级)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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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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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实习工作(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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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数量能够满足专业教学需要,全年有效运行的基地数量不少于50%(按本学院基地总数计算)。按照50分(50%及以上)、30分(30%(含)-50%)、10分(10%-30%)三级(A、B、C等级)赋分。 2.2023届毕业实习中,集中实习比例不少于50%(按本学院参与实习学生总数计算)。按照50分(50%及以上)、30分(30%(含)-50%)、10分(10%-30%)三级(A、B、C等级)赋分。 3.实习档案资料管理规范,满分50分。根据暑期教学档案资料专项检查情况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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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实验教学(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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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验室管理规范有序、运行良好(10分)。根据全年下发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记分,0条安全隐患,10分;3条及以内,8分;6条及以内,6分;6条以上0分。 2.实验室利用情况(10分)。根据实验室利用情况记分,利用率80%以上,10分;60%-80%,8分;50%-60%,6分;50%以下,0分。 3.学生参与开放实验项目的情况(10分)。学生参与度(参与学生人次数/学生总数)70%以上,10分;50%-70%,8分;30%-50%,6分;30%以下,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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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工作(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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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教学工作 (23%) |
实践教学(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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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毕业论文(设计)(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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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届毕业生论文(设计)选题来源于工程实践、实验实习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中的真实项目,满分10分(比例≥50%,10分,30≤比例<50%,5分,比例<30%,0分); 2.2023届参与跨学院、跨专业联合毕业论文(设计)人数,满分20分。(参与联合毕业设计人数占本学院当届毕业生人数比例≥10%,计20分,6%≤人数比例<8%,计15分,3%≤人数比例<5%,计10分); 3.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校企“双导师”制推进成效显著,满分20分(校企“双导师”指导学生人数占本学院当届毕业生人数比例≥20%,计20分,10%≤人数比例<20%,计15分,1%≤人数比例<10%,计5分); 4.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成果应用于生产实际(须由企业证明),每项计5分。 5.按时完成2023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选工作,满分20分;入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每篇2分,满分30分。 |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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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体育教学、思政教学部、美育教学部、大商科教学部不考核B4-B8、B12等6项内容,各项考核点比例分配如下:二级指标只考核教学运行(40%)、教学建设与改革(考核B9-B11),占比(60%)。各考核点比例分配如下:教学建设考核比例为:课程建设(B9)40%,教学改革项目(B10)30%,基层教学组织建设(B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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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学科竞赛(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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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学院学生参加各类科技竞赛活动的覆盖率。学生参与率≥80%,计50分;60%≤参与率<80% ,计30分;40%≤参与率<60%,计20分;20%≤参与率<40%,计10分;参与率<20%,不计分。 2.学生获超级、一级、二级学科竞赛获奖数量。获超级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0/40/30分/项;获一级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0/20/10分;获二级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5/2分。(计分=计分总和/MAX计分总和) 3.与上一年相比,学生获超级、一级、二级学科竞赛获奖数量的增长情况。获超级竞赛每新增一项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0/20/10分;获一级竞赛每新增一项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0/15/10分;获二级竞赛每新增一项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5/2分。 4.各学院立项的“一专一赛”项目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并获奖励, 按A、B、C三个等级赋分,一等奖:5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20分,国家级比赛获奖在此分值基础上再上浮50%计分。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满分15分。各学院大创项目校级立项数与在校人数比达1:200 计2分,省级立项数与在校人数比达1:350 计3分,国家级立项每立一项计0.5分;各学院大创项目运行管理规范,省级立项90%按期结项 计5分,国家级立项按期结项 计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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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建设与改革(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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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专业建设(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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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学院制定有专业建设规划,且本年度执行良好,按A、B、C三个等级赋分(A:10分,B:5分,C:0分,无规划、无执行记录计0分) 2.当年积极参与申报校级及以上一流(优势特色)专业,计10分/项。当年获批校级立项,计30分/项;获批省级立项,计50分/项;获批国家级立项,计100分/项目。 3.省级及以上在建一流专业建设点,当年取得相关阶段性成果(需提供佐证材料,要求与建设方案分年度计划建设目标和产出成果一致),按A、B、C三个等级赋分,(省级 A:30分,B:20分,C:10分 国家级:A:50分,B:30分,C:10分),当年无阶段性成果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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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课程建设(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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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年获批校级优质课程立项,5分/门;精品课程立项,10分/门。完成校级优质课程认定,15分/门;精品课程认定,20分/门。(同时完成省级课程认定的,按最高分计) 2.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根据年度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大赛获奖情况赋分,校级分别按照一等奖(15分/项)、二等奖(10分/项)、三等奖(5分/项)赋分;省级分别按照一等奖(50分/项)、二等奖(30分/项)、三等奖(20分/项)赋分。 3.积极参与省级一流课程申报,当年申报数量不低于学院优质和精品课程立项总数的50%,计10分;申报比例低于50%,该项不计分。 4.当年省级一流课程获批,根据认定、建设、培育三个级别,分别按照70分/门、50分/门、30分/门(项)赋分。 5.开展课堂美育,多媒体课件暨微课大赛,根据校级年度大赛获奖情况赋分,校级分别按照一等奖(15分/项)、二等奖(10分/项)、三等奖(5分/项)赋分 6.主编(参编)省部级规划教材(教育部认定)每部计30(15)分;主编(参编)大学生教材(与所学专业相关)每部计20(10)分;校本教材每部负责人(团队成员)计10(5)分。(按当量师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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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教学改革项目(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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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年获校级教学成果奖,分别按照一等奖(50分/项)、二等奖(30分/项)、三等奖(20分/项)赋分;当年获省级教学成果奖,分别按照特等奖(100分/项)、一等奖(70分/项)、二等奖(50分/项)赋分。 2.当年校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立项5分/项,中期检查合格:5分/项(不合格不计分),结项:10分/项。当年省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获批立项:10分/项;中期检查合格:10分/项(不合格不计分);结项:20分/项;(同时立项校级和省级教改项目的,按最高分计) 3.围绕学校发展规划和办学定位,聚焦本学院优势和特色,能够进一步完善“一院一特”项目申报书,根据申报书修订完善质量,按A、B、C三个等级赋分(A:10分,B:5分,C:0分);当年能够获批立项,计20分/项。 4.按照学校应用型高校建设“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求,能够提交高质量学习成果(学习成果指围绕应用型高校建设方案学习形成的有关建设规划、改革方案、研究报告、研究论文),计3分/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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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工作(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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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教学工作 (23%) |
教学建设与改革(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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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1.基层教学组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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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按照年度考核等级(优秀、良好、合格、待提高)分别给予20分、15分、10分、0分赋分。当年获批省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计30分;获批校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计20分。 2.当年参与虚拟教研室申报,计5分/项;获批立项,计10分/项。 |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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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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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2.招生宣传及新生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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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二级学院能够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师生参与度高。 按照A、B、C三个等级赋分,A:有可行的招生宣传方案,参与宣传人数占学院总人数的50%以上,计60分,B:有部门的招生宣传方案,参与宣传人数占学院总人数的30%以上,计50分,C:有部门的招生宣传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拍摄招生宣传片,制作院部的招生简章,以及安排下地级市招生宣传),参与宣传人数占学院总人数的20%以上,计40分。学院未开展招生宣传不计分。 2.本学院新生报到率较高,平均报到率达到95%(含)以上,满分50分 (每少1个百分点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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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监控(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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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3.质量管理(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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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均为院(部)级教学督导组成员,承担院(部)专项检查及专项评估等工作任务。满分100分。分三档赋分(80-100分;60-80分;60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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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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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4.质量改进(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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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师生反映的各类问题能够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对年度专项检查及专项评估中反馈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到位。满分100分。分三档赋分(80-100分;60-80分;60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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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5.质量文化(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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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部)组织关于建设质量文化的各类活动不少于5场;发布宣传质量文化的报道不少于5篇。满分100分。分三档赋分(80-100分;60-80分;60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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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学生工作 (22%) |
学风建设 (17%) |
C1.学风建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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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试违纪及作弊率(以学校考试、省和国家组织的考试中发生考试违纪和作弊行为为依据,35%)。按违纪行为的程度,应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每人次计数为1;给予记过处分的,每人次计数为2;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的,每人次计数为3;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每人次计5分;计数之和/学院学生人数=考试违纪及作弊率。第一名得35分,依次递减1分。得分区间:[0,35] 2.早晚自课堂出勤率(以学生早晚自习出勤率为依据,20%)。得分=20×(出勤率-95%)/5%,得分区间:[0,20] 3.学院图书借阅率(20%)。得分=20×(借阅人数/学院总人数-80%)/20% 4.星级宿舍达标率(25%)。得分=25×[(星级达标宿舍)/宿舍总数]/MAX[(星级达标宿舍)/宿舍总数] |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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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学生工作 (22%) |
教育管理 (22%) |
C2.学生思想教育效果 (40%) |
1.诚信率(30%)。得分=30×(不诚信人数/签订诚信承诺书人数)/MAX(不诚信人数/签订诚信承诺书人数) 2.学院第二课堂开展情况良好,年度学生平均学分达2.5个学分(40%)。第一名得40分,依次递减1分,得分=40×(学院总人数/学院总学分) 3.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信息(20%)。得分=20×(申领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时规范填写确认信息的毕业生数/申领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总数)-97%)/3%,得分区间:[0,20] 4.年度入伍人员登记率为100% (10%)。得分=10×(学院上报入伍人数/学院实际入伍人数) 注: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等问题,学校思想教育效果得分减半;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刑事拘留等情况,一票否决,此项不得分。 |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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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日常行为管理 (60%) |
1.学生专项工作月度考核总得分第一得40分,依次递减1分(65%)。 2.学生考试外违纪处分比例(不包含学院自行上报处理的学生,35%)。按处分程度给予记过以下处分的,每人次计1分;给予记过处分的,每人次计2分;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的,每人次计3分。开除学籍处分的,每人次计5分。计数之和/学生数=违纪率。第一名得35分,依次递减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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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工作(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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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学生工作 (22%) |
组织保障 (14%) |
C4.指导服务效果 (30%) |
1.全年心理健康专项工作月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10%)。有一次不合格,得分=总分*80%;有两次不合格,得分=总分*50%;有三次及以上不合格,该项得0分。 2.重点学生关注率100%,每月记录报告重点学生动态(15%)。出现重点学生瞒报漏报,或造成不良后果,经查证属实的,该项得0分。 3.心理危机干预效果(25%)。出现因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处理不得当而造成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损失,经查证属实的,该项得0分。 4.经济困难学生认定(25%)。出现学生投诉经济困难生认定存在问题,经查证属实的,该项得0分。 5.学生奖助学金评选公平公正,注重资助信息安全(25%)。出现学生投诉较多,此项得分减半;出现学生实名投诉评选过程违规或出现学生信息泄露,经查证属实的,该项得0分。 6.辅线育人工程(15%),6月份“辅线育人”工程结业学生流失率(本学院流失人数/本学院录取人数)低于9%,本项得分7.5分,流失率每高1%该项目减1分,流失率高于16%该项目不得分(7.5%);9月份“辅线育人”工程学生录取率(本学院录取人数/本学院符合条件人数)不低于8%,本项目得分7.5分,录取率每低1%该项目减1.5分,录取率低于3%该项目不得分(7.5%)。 |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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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队伍发展 (40%) |
1.本年度辅导员晋升职级和职称情况(40%)。每种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等级证书计2分/证。每晋升一级加2分/人;按本人最高职级和职称统计。得分区间:[0,40]。 2.推荐本学院辅导员参加校内外评优评先和访学研修情况(30%)。得分=30×(推荐合格人数/推荐总人数)/MAX(推荐合格人数/推荐总人数)。得分区间:[0,30]。 3.本学院辅导员稳定(不含转岗和离岗人员)情况(30%)。得分=30×[1-(学院离职辅导员数/学院辅导员编制数)]/[1-MIN(学院离职辅导员数/学院辅导员编制数)],得分区间:[0,30]。 注:入职不满一个月的离职辅导员不进行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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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研究成果 (30%) |
1.本学院学生工作科研情况(工作案例、学工论文、课题、项目等)(60%)。得分=60×(科研情况得分/辅导员数)/MAX(科研情况得分/辅导员数),工作案例和学工论文计2分/项;课题、项目校级计10分/项,省级计20分/项,国家级计30分/项;课题或项目研究涉及多个学院时,排名第一的学院得满分,以下依次递减3分。得分区间:[0,60]。 2.本学院学生工作表彰情况(素质能力大赛、荣誉称号、科研成果等)(40%)。得分=40×(能力奖项得分/辅导员数)/MAX(能力奖项得分/辅导员数)。参加素质能力大赛和辅导员荣誉荣获情况:校级计5分/人次,省级计10分/人次,国家级计20分/人次。科研成果获奖情况:校级一等奖计6分,二等奖计4分,三等奖计2分;校级以上一等奖计15分,二等奖计10分,三等奖计5分。得分区间:[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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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和创新创业工作 (32%) |
C7.毕业去向落实情况(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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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9分):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90%(5分);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2023年学校平均值(4分);未达90%不得分(以学校审核通过数据为准); 年底毕业去向落实率(6分):年底毕业去向落实率≥95%(3分);年底毕业去向落实率≥2023年学校平均值(3分);未达95%不得分(以学校审核通过数据为准)。 就业统计核查过程中若出现就业舆情事件,经学校核实认定后在该项总分基础上扣分。校级就业舆情扣2分/次;省级就业舆情扣3分/次;教育部就业舆情扣5分/次。 2.年度关键指标比例(9分):年底的协议数+创业数+标签单位数+基层就业数+升学出国数+考公考编数/学院人数的比例,按学院比例排名得分(1名得9分,2名得8分,3名得7分,4-6名得6分,7-9名4分,10-12名的2分); 3.初次灵活率(3分):≤30%(3分),31%-50%(1分),≥50%不得分; 4.初次毕业生就业满意度(3分):毕业生初次就业满意度≥95%(3分),90%-94%(1分),<90%不得分。 |
就业 创业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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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就业市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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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访企拓岗(3分):走访企业数量≥学院学科专业数*0.6+学院毕业生人数*0.4(2分),新企业走访数量≥走访企业总数30%(1分),走访企业没有录用毕业生的此项不得分。 2.招聘宣讲(3分):招聘会/宣讲会吸纳毕业生≥毕业生人数*15%(3分)(15%以上3分,15%-10%得2分,10%-5%得1分,5%以下不得分) 3.就业基地(2分):全年新签就业基地总数≥毕业生人数*1%(2分) 4.用人单位满意度(2分):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95%(2分),90%-94%(1分)满意度<90%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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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工作(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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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学生工作 (22%) |
就业和创新创业工作 (32%) |
C9.就业创业教育(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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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业创业教育(4分):学年内学院就业创业指导老师参与就业创业课程教育记2分(1分/学期),学年内学院其他老师参与就业创业课程教育1名记1分,两项学年内累计不超4分; 2.课程建设(3分):年度内承担推动就业创业教育发展的课程建设工作(3分) 3.教学科研(3分):年度内发表就业创业类论文2篇,校内期刊2分,省级期刊3分;或年度内立项就业创业课题1项,校内课题2分,校外课题3分;或年度内指导学生发表论文或承担课题,发表论文2分,承担课题3分 |
就业 创业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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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创新创业大赛(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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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级赛事获奖情况(20分,可累计但不超过20分) A.国家级奖项(10分,可累计但不超10分) (1)“互联网+”大赛国家级金奖(10分) (2)“互联网+”大赛国家级银奖(4分) (3)“互联网+”大赛国家级铜奖(3分) (国家级获奖的跨学院组队项目,除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获得相应分值外,成员所在学院也可获得一定分值,计算公式:外院成员分值=奖项分值/项目成员数*人数) B.省级奖项金、银、铜奖(5分) (1)省级金奖(每项0.5分,累计不超过3分) (2)依照各学院省赛获奖总数/各学院入围省赛总数的比率进行排名(1-3名2分,4-6名1分) C."互联网+"大赛学生参赛率和教师参加指导人数达标(依据实际发放文件要求完成,1分) D.优质项目(4分,此项限省级银奖及以上项目,可累计但不超过4分) (1)专创融合项目(与本学院专业设置相关的项目)(每项0.5分,共1分) (2)产教融合项目(与校企合作产出的项目)(每项0.5分,共1分) (3)科研项目(在我校立项课题相结合的项目)(每项0.5分,共1分) (4)思创融合项目(与思政结合的项目)(每项0.5分,共1分) 2.一级赛事获奖情况(4分,可累计但不超过4分) A.国家级奖项(2分,可累加,不超过2分)(1)国家级金奖(每项2分)(2)国家级银奖(每项1分)(3)国家级铜奖(每项0.8分) B.省级奖项(2分,可累加,不超过2分)(1)省级特等、一等奖(每项1分)(2)省级二等奖(每项0.7分)(3)省级三等奖 (每项0.5分) 3.学生自主参加国内外其他双创赛事(1分,可累计不超1分) A.国外或国家级赛事奖项(每项1分)B.省级赛事奖项(每项0.5分)C.市级赛事奖项(每项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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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大创训练项目 (5%) |
1.当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家级立项1项计1分,省级立项1项计0.5分,校级项目1项计0.2分,可累计但总分均不超过2 分; 2.当年大创项目中期检查学院项目通过率达95%以上,未达标扣2分。当年应结题大创项目结题比例达95%以上,未达标扣3分。 3.大创项目流失(包括中止、中期检查未通过和结题未通过),国家级项目流失每项扣5分,省级立项流失每项扣2分,校级项目流失每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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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双创孵化成果 (5%) |
双创孵化成果: A.本年度二级学院培育出成功入驻校内双创实践平台的项目数量,项目数/在校生总人数(毕业生除外)≥1/150(0.5分),1/200≤项目数/在校生总人数(毕业生除外)<1/150(0.25分) B.平台项目各学院入驻企业孵化成功并注册企业(0.2分/项,可累计不超1分,毕业生除外); C.毕业生注册企业数量(0.2分/项,可累计不超1分,与孵化注册不重复计分) D.本科生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数,每篇1分(可累计,不超过2分);学生以第一作者获批国家发明专利数(专利申请人必须是山西工商学院),第一发明人所在学院,每项记0.5分。(两项可累计,不超过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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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3.服务学校 (5分) |
1.建立健全校友工作机制(1分):重视校友工作,明确领导和组织,有计划、有总结; 2.完善校友联络信息库(1分):建立分类校友信息册(如:每届毕业生、校友联络员以及其他典型等); 3.多元化培育校友文化(1分):宣传典型校友事迹、梳理学院发展谱系,向校友办投稿、推荐优秀校友参加校级活动; 4.积极主动开展校友活动(1分):开展讲座、体育比赛、返校座谈会校友活动; 5.落实审核评估专项工作(1分):专业领域优秀毕业生典型案例及培养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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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工作(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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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学生工作 (22%) |
就业和创新创业工作 (32%) |
C14.服务校友 (3.5分) |
1.做好校友日常接待、信息咨询、档案查询、信息对接等服务(1分); 2.做好校友返校服务,以报备、记录和宣传为依据(1.5分); 3.扶持和助力校友发展,提供继续教育、校友招聘等服务(1分)。 |
就业 创业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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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5.服务社会 (1.5分) |
1.培育校友公益精神,规范管理校友捐赠,做到公开透明、有据可查(1分); 2.在校企、校校、校地、校政合作方面起到桥梁与纽带的作用(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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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6.就业创业典型工作(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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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在就业、创业和校友工作方面创新做法或典型经验被采纳的或被各级媒体宣传报道的,校级(1分),省级(2分),不重复计分 2.学院优秀毕业生就业创业事迹,整理事迹成册或在本学院平台定期宣传或学院举办集中宣传事迹活动的(1分),参加事迹评选获得省级荣誉或被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的(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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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工作 (15%) |
C17.组织建设 (25%) |
1.学院党总支重视共青团工作,把共青团工作列入本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对共青团工作有新思路,新理念,形成特色品牌。定期开展时事政治和团的相关理论学习;深入开展好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活动,有特色,树典型,根据上级指标要求全面达标。组织开展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训班。(0.1分) 2.团费收缴、团员统计、团组织关系接转规范化;团委书记按时参加校团委工作例会。按时开展团课培训,一学期不少于2次。(0.1分) 3.二级学院团委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有规范合理的管理办法或制度汇编。(0.1分) 4.重视基层团支部建设,“学社衔接”、“智慧团建”、“青年大学习”不低于100%。(0.1分) 5.重视网站建设,及时更新关于党团建设的信息,有意识形态维稳工作方案。学生关注校级共青团微信公众平台的关注率不低于80%。(0.1分) |
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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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8.校园文化 (25%) |
1.学院根据校团委总体活动安排,制定相应的活动计划和方案。依据不同主题月,组织自主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0.1分) 2.积极承办校级文体活动,根据活动的规模和组织效果,酌情加分。积极配合校团委承办的各项省级活动。(0.2分) 3.积极开展特色文化美育活动,“铸魂工程”文化短剧落实效果显著,各团支部参与性高。(0.1分) 4.在校园文化艺术节期间各项活动的参与和获奖情况;在社团文化节期间各项活动的参与和获奖情况;在省级文体活动中的参与和获奖情况,酌情加分。(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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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9.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25%) |
1.学院定期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志愿服务基地并挂牌。学生在校期间,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社会调查、政策宣讲、义务支教、公益服务、环保宣传等实践活动。(0.1分) 2.按照校团委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并按时上交暑期社会实践工作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0.2分) 3.按照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学校大型活动的志愿服务工作。(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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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0.社团建设及团学工作 (25%) |
1.院级社团工作纳入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学院领导重视社团工作,设有专门的社团管理部门和专项社团管理相关制度。社团注册、年检档案真实、完整;团、学、社内部无乱收费现象。(0.1) 2.院级专业类社团建设良好,积极打造“一院一社”品牌社团,扩大学生社团在学生专业实践中的重要作用。(0.1分) 3.院级社团在社团文化节期间积极开展各项专业实践类社团活动,重点打造精品社团活动项目,有传承,有影响。根据活动量、活动效果和参与活动人次数等情况,酌情加分。(0.1分) 4.二级学院团学组织按照《共青团改革方案》和《学生会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按期换届,机构规范,人员合理,制度完善;重视学生干部素质培养,强化服务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0.1分) 5.团学组织严格按照上级单位文件要求设置机构和人员,不可超标,学生会能围绕“四自方针”积极开展各项文体活动。(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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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科研工作 (15%) |
项目成果 90% |
D1.科研项目 (含平台项目) 35% |
积极组织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申报,完成国家级项目(含国家部委项目)申报任务(5分)、完成全国性学会项目、省级项目的立项任务(15分)、完成横向项目进账经费任务(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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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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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工作(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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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科研工作 (15%) |
项目成果 90% |
D2.科研成果 55% |
完成年度科研任务中普刊论文(1篇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可等同于1篇普刊)任务数(10分);2C级期刊论文(1部编著等同于1篇2C级期刊论文)任务数(35分)、2C级以上期刊论文(1部专著同于1篇2B级以上期刊论文、1项发明专利等同于1篇1B级以上期刊论文)任务数(10分);咨询报告、作品、科研获奖根据对应分值换算抵扣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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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 10% |
D3.学术讲座/沙龙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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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学术讲座,营造良好科研氛围,年度完成8次以上学术讲座,并有记录(5分);完成自有副高级教师学术讲座任务,并有记录(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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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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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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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国家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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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国家级项目,每项加分分值为:100分+到账经费赋值(以万元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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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5.科研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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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省级科研平台,每项50分;若多个院部申报,主持申报主学院加30分/项,剩余其他院部平分20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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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科技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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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每项分值为到账经费赋值(以万元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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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7.横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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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项目加分分值为:横向项目超任务到账经费赋值(以万元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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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党建工作 (12%) |
党建工作 (60%) |
E1.制度制定和落实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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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4分):党建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各占2分。 2.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学习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等(6分):无制度或不落实每项扣1分。 |
党委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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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发展党员工作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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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党申请人管理(2分):入党申请书、递交申请后谈话记录各占1分,缺失一项扣1分,不完善一项扣0.5分。 2.入党积极分子管理(18分):①团组织推荐入党花名表、审批表(4分):上半年、下半年花名表、审批表各占2分;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报表(4分):上半年、下半年各占2分;③入党积极分子信息表(4分):上半年、下半年各占2分;④入党积极分子谈话记录、参加活动记录(6分):无记录一项扣3分,记录不全一项扣0.5分。 3.发展对象管理(6分):①参加党校集中培训报名表(2分):上半年、下半年各占1分;②学员登记表和结业证书、发展对象备案表(2分):要求留存完整;③发展对象预审表(2分):要求留存完整,上半年、下半年各占1分。 4.预备党员管理(6分):①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委批复文件(2分):要求留存完整,缺失一次扣1分;②预备党员考察期间谈话记录、参加活动记录(4分):无记录一项扣2分,记录不全一项扣0.5分。 |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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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党员教育管理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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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会一课(12分)①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记录本(10分):要求正确使用填写《高校党支部工作手册》,入党积极分子确定、评先评优、发展党员、换届选举等内容规范记录,无记录本一项扣5分,记录不全一项扣0.5分,记录本混用扣1分;②党课资料(2分):无记录扣2分,记录不全扣1分。 2.组织生活(6分):①民主生活会(2分):无民主生活会专用记录本扣2分,记录不全扣1分;②组织生活会(2分):无组织生活会记录扣2分,记录不全扣1分;③民主评议党员资料(2分):无记录扣2分,记录不全扣1分。 3.主题党日活动(12分):①主题党日活动方案、总结(10分):活动方案计划、总结占6分;全年活动至少4次,完成计4分;②支部活动记录(2分):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富有意义的党日活动,无记录扣1分,无宣传报道扣1分。 4.党费和组织关系接转(4分):①党费收据、《党员证》使用(2分):要求党费收据留存完整,占1分;《党员证》使用规范,占1分;②组织关系介绍信(2分):要求有转入、转出登记表,介绍信留存完整。每项占1分。 5.其他(4分):①入党申请人花名表、入党积极分子花名表、预备党员花名表、正式党员花名表完整(2分);②“三晋先锋”平台的维护、使用和党员学习情况(2分)。 |
党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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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班子建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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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调整增补委员及时;调整增补委员程序符合规定;支部设立、调整增补委员请示、选票、上级批复保存完整(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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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5.统战工作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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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总支(支部)重视统战工作(3分)。有专(兼)职人员分管统战工作,占1分;党总支(支部)委员会专题研究统战工作,占1分;统战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占1分。 2.党外知识分子工作(3分)。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政治引导,有党员领导干部联系交友名单,占1分;协助统战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和举荐工作,有统战成员花名册,占1分;积极组织申报统战理论研究课题,不断提高统战理论研究水平,有课题及成果占1分。 3.民族、宗教工作(4分)。积极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关爱工作,抵御宗教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占2分;有少数民族和宗教信仰师生花名册,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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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工作(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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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党建工作 (12%) |
党建工作 (60%) |
E6.特色创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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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建工作有特色亮点,有创新,积极申报党建工作创新案例等(3分)。创新案例等上级采纳给2分,学校采纳给1分。 2.认真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微党课、党员教育电视片工作(2分):主题教育占1分;微党课、党员教育电视片各占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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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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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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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7.廉洁勤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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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工作:(30分) (一)组织机构。学院(部)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10分) (二)制度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制度。(10分) (三)联席会议。每学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1次,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计划、方案,汇总年终总结。(10分) 二、重点工作:(50分) (一)廉政活动。按时保质完成学校纪委安排的工作任务,组织开展“清廉学校”创建月活动(有活动方案、总结、宣传报道,会议纪要、学习记录等资料),具体内容:(1)开展思想政治理论学习;(2)开展廉洁勤政党课教育;(3)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4)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5)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6)开展廉洁文化宣传活动;(7)开展风险防控排查。(30分) (二)风险防控。定期开展廉政风险点防控排查,尤其抓好节点廉政教育,有工作措施等相关资料(廉政风险点主要包含: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等方面,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师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正之风和涉及学生利益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评先评优、入党、班干部任免等“微腐败”突出问题)。(10分) (三)一岗双责。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5分) (四)师德师风。加强本学院(部)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素养培训、言论行为举止、学院内部考核机制等)和教风学风建设(加强学风建设制度、办法等)。(5分) 三、创新工作:(10分) 按照学校要求,除校纪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外,还能够经常性地对本学院(部)师生进行有效的廉政教育活动,且自身有创新活动。(10分) 四、减分项目:(10分) 协助校纪委做好师生信访举报、案件查办等工作,做好师生舆情管理工作,努力实现“零投诉、零举报、零事故”。(10分) |
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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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学校建设 (5%) |
E8.组织领导(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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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重视清廉学校建设和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把清廉学校建设列入重要议程,与学院(部门)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有专题工作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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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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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9.推进措施(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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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开展清廉学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对标学校《考评指标分解表》有本单位(部门)创建示范单位任务责任清单,相关活动有方案、有宣传报道,资料完整。 2.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党员、干部、师生清正廉洁主题教育活动,有宣传报道,相关资料完整。 3.及时总结开展清廉学校建设和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情况,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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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与思想文化工作(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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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0.阵地管理、意识形态、宣传工作、队伍建设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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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项占比10%。 1.本单位党政负责人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切实履行终审责任,将宣传思想工作纳入本单位考核。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为每学期专题研究重要内容,及时掌握、研判师生网络言论动态。 2.本单位宣传栏、电子屏、宣传海报、条幅及各类新媒体平台等阵地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管责任明确、审批备案、更新及时、内容无误。 3.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或协助完成学校及党委宣传部主题策划任务、重大宣传任务及其他各项宣传任务。 4.通过多种途径积极转发学校官方新媒体推送,协助官方新媒体增强宣传效果。本单位在学校官方抖音、视频号录用的数量按排名赋分。 5.在学校官方微信、校报等平台发布新闻稿件及官方抖音、视频号录用的数量按排名赋分。 6.本单位师生采写或校外媒体记者采写的消息、通讯、新闻照片等被外媒录用。 7.充分利用本单位大厅、走廊、楼梯、墙面等公共空间,凸显文化内涵和文化品位。 8.积极培育并开展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宣传、意识形态课题研究等。 9.本单位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完备(意识形态工作专干、理论宣传专干、通讯员、信息员、网评员)。 宣传思想工作队伍人员积极主动参加各类培训,有日常培训、学习记录。网评员队伍有日常工作记录。 10.本单位各类宣传阵地有违反国家政策及学校规章制度的政治性、原则性内容,发生负面舆情或有损学校形象信息,宣传工作年度考核记为零分。 |
党委宣传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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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工作(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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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综合管理 (10%) |
行政综合管理(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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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行政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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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档案管理(20%):能够将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中,有本部门的档案分类体系(2分);档案工作制度健全,分类体系清晰且可操作(2分);部门资料规范有序,能够将本部门形成的符合归档范围的档案资料全部归档。归档资料齐全完整,干净整齐、字迹清晰、排版规范,符合要求(5分);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档案资料移交时手续完备,移交目录条理清楚并能完整保存(2分); 兼职档案员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积极主动向档案馆移交非常规性或专项档案资料(3分); 积极参加档案馆组织的档案宣传教育活动,且能将档案馆安排的工作任务落实到位(2分);按时参加档案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4分) . 2.印章管理(20%):本部门印章使用严格按照学校印章使用管理规定(10分);用印审批程序规范,登记详细,无漏记、错记现象得(10分);违反学校印章使用管理规定,视情节轻重扣3-5分;用印审批程序不规范,扣3分;登记不全、漏记、错记,扣2分。 3.法治工作(10%):有配套的法治工作实施方案或办法并严格贯彻执行(2分);有专门的法治工作落实机制及法治工作对接人员(2分);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学习、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分);按时参加校内外法治类培训或工作会议(2分);提交法治工作资料及时、完整、规范(2分)。 4.会务管理(10%):本部门各种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格式规范、内容完整(5分);组织的会议有序、会议资料完整(2分);会议室干净、整洁(1分);本部门人员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会议(2分)。 5.综合协调(10%):本单位能够积极落实上级及学校各项政策、任务(3分);合理、有序安排本单位工作(3分);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任务(2分);做到有主次、不混乱、及时、高效,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2分)。 6.疫情防控(10%):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师生健康信息台账(5分);及时准确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无迟报、漏报、瞒报等情况(3分);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政策宣传到位。(2分)。 7.公文处理(5%):严格按照学校公文处理规定行文,公文内容准确、格式正确规范(3分);及时落实上级来文,按时参加业务培训(2分)。 8.信息统计(5%):按照学校相关统计制度,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信息统计工作任务(2分);建立相关统计台账,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无误,无漏报、错报、谎报、迟报等现象(2分);相关数据统计资料完整齐全且按时参加培训(1分)。 9.值班工作(5%):制订了本单位值班管理制度(1分);值班记录规范、完整、齐全(2分);值班人员按时到岗,无脱岗情况,处理问题及时、合理,按时上报(2分)。值班情况混乱,存在迟到、早退、脱岗、处理问题不及时、不合理等情况,给学校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票否决,不得分。 10.对外交流(5%):积极配合国际办招生,将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及培养国际化视野学生等理念列入辅导员培训内容中(2分);提供专人专项对外交流咨询服务(2分);保证学院招生工作有质高效(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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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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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工作(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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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财务运行及经费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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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费收缴情况(权重50%),满分按100分计算,有一个欠费学生扣5分,扣完为止。欠费是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1)未交费,未办理任何手续;(2)未交费,缓交手续逾期; 2.经费预算执行率(权重30%),执行率≥50%计满分;50%>执行率≥35%,按照完成率计分;低于35%,本项目不得分。 3.报销符合相关财务制度规定(权重:20%),满分20分,(1)财务资料齐全,经济业务发生时及时、准确报销的20分;(2)财务资料基本齐全,经济业务发生时能够按规定报销的15分;其余情况的10分。 |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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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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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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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管理20%:组织机构:明确信息化负责人和信息员0-10分;严格执行学校信息化工作职责和人员岗位职责,遵照学校考核办法执行0-10分。 2.业务应用40%:信息化负责人和信息员对本部门业务模块、功能、数据填报标准和推送要求熟练掌握0-10分;部门有详细的业务系统、数据填报标准、模块使用说明或操作手册并存档0-10分;信息化业务系统模块使用情况0-10分;业务系统各模块数据填报及时、准确、完整、规范0-10分; 3.安全管理30%: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做好个人信息安全防护,未出现个人信息泄露事件0-15分;业务信息系统有专人负责,信息化负责人对上报的数据负主要责任,数据填报和账号权限要责任到人,业务系统数据安全管理有方法和措施0-15分。 4.业务学习10%: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信息化业务培训(线上+线下),有学习心得和学习总结0-10分。 |
设备与信息化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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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设备管理工作(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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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1资产组织 10% |
1.成立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工作职责,发挥作用良好;4分 2.设立资产管理员,完成日常资产管理和保障工作;3分 3.遇资产管理员离职或离岗,及时安排人员接替交接,保证资产工作有序衔接;3分 |
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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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工作(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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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综合管理 (10%) |
资产设备管理工作(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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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2资产制度 20% |
1.根据学校资产管理有关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制度、规定、措施,确保资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10分 2.熟悉学校资产管理有关制度,能够顺利完成资产的申请、配置、维修、调拨、检查、报废等工作;5分 3.学院共享资产设备,如服装、照相机等,有专人负责,有借用归还登记,保证资产设备状态完好;5分 |
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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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3日常管理 50% |
1.建立本单位各科室完整、准确的资产台账,有相关责任人签字;10分 2.遇各科室资产新增或区域调整发生增减变动的,及时变更登记信息,有详细记录;8分 3.遇资产损坏或故障,及时查看报修,有报修维修记录,全部资产零故障运行;8分 4.定期对资产使用状况、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有检查记录,有检查成效,有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闭环措施;8分 5.库房使用布局合理,定期整理、整顿,室内卫生干净,资产存放有序,防护措施到位,配备必要的安全器具;6分 6.在规定时间内积极主动完成年度资产清查工作,不逾期,不拖拉,有自查报告,有专查记录。6分 7.办公用品领用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专人管理、厉行节约,使用合理。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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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4资产安全 10% |
1.资产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全年安全零事故;5分 2.遇学生活动调用资产数量较大时,监管措施到位,全年资产保管零丢失;3分 3.遇资产报损、报废,履行手续及时,清理报废物资及时,无安全隐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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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5宣传教育 10% |
1.定期召开本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会议,增强资产爱护和管理意识,有会议记录;5分 2.定期以主题班会、板报等形式,搞好经常性的资产宣传教育,提高资产维修维护意识,有内容,有记录;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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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稳定工作(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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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安全稳定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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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组织(10%):①无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减2分;②无创建平安校园方案减3分;③无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减3分;④无义务消防员名单减2分; 2.安全教育(20%):①无年度安全教育计划方案和总结减5分;②无安全主题班会内容(含预防网络电信诈骗、打架斗殴、防火防盗等内容,每年至少召开安全主题班会10次)减8分;③无安全教育音像或纸质显示资料减2分;④无重点学生帮扶措施减2分。 3.安全演练(15%):①无消防逃生、防震等演练方案减5分;②无组织演练(每年至少1次)减5分。 4.安全会议(15%):①无安全会议记录本该项不得分;②每季度,应召开一次党政联席安全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制定具体措施,缺一次减5分。 5.安全隐患排查(15%):①无年度安全隐患排查方案减3分;②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记录减4分;③无安全设施、器材(含消防器材)数质量统计扣3分。 6.安全预案(15%):应有反恐防暴、防火、防震、大型聚集性文体活动、学生外出实习实践安全处置等预案,每缺一个减1分。 7.安全行为(10%):①经查处有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打架斗殴、醉酒闹事等行为每起减2分;②被公安机关追查或查处的每起减2分;③上年度单位被学校表彰为安全先进的加2分;④配合保卫处在大项活动值勤的每次加2分。 |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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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工作(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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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6.后勤日常管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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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情况、公寓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五星宿舍评比开展情况、场馆使用情况、疾病传染病预防及健康知识宣传情况,通过查阅资料、日常记录台账、实地走访及座谈了解等,每发现一次不合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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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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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7.公共卫生管理(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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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区卫生维护、检查、评比等管理情况,通过查阅资料、日常记录台账、实地走访及座谈了解等,每发现一次不合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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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绿色校园建设(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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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创建绿色校园”“低碳环保”“文明就餐”“光盘行动”开展情况、能源(水电气)节约教育及落实情况。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并能严格落实绿色校园建设要求的,得满分;未严格执行的,扣3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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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校园创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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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9.推进情况 35% |
对照学校党委印发《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文明校园测评细则》本单位(本部门)有落实方案、有推进措施,所承担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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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文明办(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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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0.落实方案措施 35% |
本单位(部门)创建文明校园有亮点、有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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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1.支撑材料情况 30% |
有创建文明校园任务清单、有推进措施支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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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工作(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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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综合管理 (10%) |
工会工作 (2%) |
F12.组织建设(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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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建设(40%):分工会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会员档案资料完整;有固定的“教职工之家”等会员活动场所。 2.会议召开(30%):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分工会委员会,组织严密、 程序规范、材料完备、主题鲜明。 3.关心关爱(30%):关心关爱教职工,建立困难教职工帮扶制度,健全困难教职工档案,建立单身教职工台账并熟知单身教职工情况。 |
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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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3.文化建设(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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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级活动(60%):积极开展各分工会特色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快乐星期五”等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比赛; 2.其他活动(40%):积极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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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团队建设(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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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氛围(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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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4.团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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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团队建设工作,有具体的团建行动,关注关爱员工成长,团队氛围良好,凝聚力强,工作配合度高,得满分;发现团队中存在的问题或缺少具体的行动,扣5分/次;每发生一起员工纠纷,扣20分,情节严重,影响学校声誉或给学校造成损失的,本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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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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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干部队伍建设(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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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5.培养培训(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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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青年干部成长发展举措2-3项;如落实专项培训、安排专项工作历练等(事务性工作除外)、外出研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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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明德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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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6.保障措施(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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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源保障:提供学习资源或专项指导; 2.制度保障:从内部制度层面,为青年干部学习交流提供时间、平台等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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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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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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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学院建设情况(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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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产业学院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满分100分。 1.完成产业学院签约挂牌的,得30分。(已初步达成合作意向且到协议签订阶段,酌情给分最高不超15分。未签订产业学院协议不得分,且后续考核项目不计分。) 2.制定有实施方案,本年度按计划有序推进工作且执行情况良好,得40分。 3.校企联合组建教学团队,班级规模在30人以上,教学空间利用率较高,得30分。 |
教务处/产教融合办公室/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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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及成效(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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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联合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成效显著,满分100分。 1.校企合作开展课程建设,成效显著,满分50分。 校企共同编写教材(讲义),且应用于教学,每本教材5分。将企业真实项目纳入教学案例库,每个案例库5分。 2.校企合作开展实践教学,成效显著,满分50分。 1)校企共建专业实验室且利用率在80%以上,得20分。 2)企业人员作为指导教师参与学科竞赛指导且在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一等奖5分/项,二等奖3分/项 三等奖:2分/项 ,满分15分。 3)当年申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并立项,申报每项5分,立项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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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成果(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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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联合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取得一定成效,满分100分。 1.承担企业横向课题研究,经费20万及以上得满分50分,20万-10万得30分,10万以下得15分,没有经费不得分。 2.教师科研成果(软著、专利等)在企业实现转化、应用、推广,每项5分,满分20分。 3.为行业企业、群团组织、政府部门提供与学科专业相关的咨询、培训、指导等服务活动,每次5分,满分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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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考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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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方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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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本学院支持学生考研考公的制度及实施方案,操作性强,当年度执行良好。根据具体情况分ABC三个等级赋分,A(8-10分),B(3-7分),C(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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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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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措施(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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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生考研考公提供专门的学习指导与服务,包括学习场所、学习资源、学习指导、生活服务等,学生满意度较高。根据具体情况分ABC三个等级赋分,A(15-20分),B(5-14分),C(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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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成效(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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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毕业生报考研究生数量占本学院毕业生的比例不低于15%,达到15%计5分,每增加5个百分点计5分,考研录取率不低于1%(考研录取率=实际录取人数/本学院当届毕业生人数),达到1%计5分,每增加0.5个百分点计10分;有一定数量学生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特岗教师、村官、社区管理干部等考公考编类岗位,每考取1个计5分(满分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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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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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开设情况(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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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按照教学计划全部开设,覆盖率100%的得20分,每减少一个班扣2分;人才培养方案商科素养板块的设置情况,满分5分。最高分不超过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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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科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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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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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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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活动开展情况(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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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教研室每学期组织大商科相关内容的教研室活动不少于2次,并列入学期初教研活动计划,资料齐全,满分20分,缺一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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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科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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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科工程贯彻落实情况(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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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大商科工程的专项动员会、培训会、入学教育等,组织每一次得5分。最高分不超过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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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科师资推荐与实践基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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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教师任职大商科教学部或承担大商科课程兼课任务,每推荐一名讲师以下职称教师得2分;讲师职称教师得3分;副教授以上教师得5分;每建立一个商科类实习实践基地得5分。最高分不超过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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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教育与大商科教育的融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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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专业教育与大商科教育相结合主题的相关讲座或大赛,一次讲座(不少于200人)得5分;主办或承办一次校级大赛得10分,院级大赛得5分;一个参赛项目团队参加各类商科类竞赛得2分。最高分不超过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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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科课题项目与论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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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大商科相关课题项目,省级1项得5分,校级1项得3分;发表大商科相关内容论文1篇得3分。最高分不超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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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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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情况及部署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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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及时传达学校“五大工程”相关会议精神,有工作安排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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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工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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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荣誉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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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在“五大工程”育人项目相关方面获得校级以上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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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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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性(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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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项目相对于实施前的先进性或进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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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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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性(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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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项目已在实践中运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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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性(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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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创新项目实施后带来的变化,如工作目标的实现水平、人力资源或物质资源集约利用情况、对学校的贡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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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性(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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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创新项目所带来的综合效益或对创新项目的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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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加分项 (学院在某项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做出某项突出事迹,为学校赢得了良好的外部声誉或提升了社会影响力。根据具体事迹,给予5-20分的加分奖励。) |
简要描述: |
考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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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扣分项 (部门内部出现师德失范行为、发生教学质量、安全、管理事故等影响学校发展或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视情节轻重,给予5-20分的扣分处罚。) |
简要描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