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职能处室2025年终考核指标体系




类别
考核指标
考核点
考核点详解
考核部门
备注




常规工作
(50分)
部门职能
(35分)
基础职能
工作(15分)
根据部门职能,制定科学明确的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日常工作。
职能处室考评组





基础服务
工作(10分)
根据部门职能、相关规章制度及服务标准,完成好相关服务型工作。





服务教育教学工作
(10分)
1.以本科教育教学为中心,主动对接教学需求,配合教务处统筹推进教学工作;​
2.落实本部门服务教育教学的具体职责,制定年度服务计划并公开执行进度;​
3.按时参加教学部门协同会议,及时解决跨部门教学问题;​
4.接受师生对教育教学服务的评价,建立问题响应与整改机制,限期反馈处理结果;​
5.配合教学质量监控,提供本部门服务教学的相关数据与材料,支持教学评估;​
6.将服务教育教学成效纳入部门年度工作总结,作为考核评优的核心依据。





队伍建设
(15分)
组织制度 建设
(5分)
1.部门内部工作人员职责明确:部门所有职责能够落实到位,均由相关工作人员具体负责(2分)
2.部门工作流程清晰(1分)
3.部门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并编制成册,工作流程、办事指南均上网展示(不便上网的内容需在年终评审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2分)





培训学习
(5分)
1.部门内部定期召开业务学习或工作例会(至少两次),且支撑材料完整有效。(2.5分)
2.部门内部教职工全部完成年度学分任务。(2.5分)
说明:未达成以上标准,按实际完成比例计算分值;年度学分任务:教职工年度累计学习须达到100学分,入职不足一年者,按实际时间折算。





廉政建设
(5分)
1、按照学校要求,能经常性开展有效的廉政教育活动,且有相关资料呈现(2分);
2、本部门自身有创新开展各类廉洁教育活动(1分);
3、部门自觉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及学习相关文件,有相关学习、会议记录的资料(1分);
注:廉政风险排查包括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正之风和“微腐败”突出问题。
4、部门廉政建设的举措得到有效运行(1分);
5、此项目属于减分项,投诉与整改视情节轻重酌情扣除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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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30分)
重点工作(20分):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分解并细化部门年度重点工作。





创新工作(10分),要求具有:
1.先进性(2.5分)。指项目相对于实施前的先进性或进步性。
2.应用性(2.5分)。指项目已在实践中运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成果性(2.5分)。指创新项目实施后带来的变化,如工作目标的实现水平、人力资源或物质资源集约利用情况、对学校的贡献等。
4.综合性(2.5分)。指创新项目所带来的综合效益或对创新项目的综合评价。
职能处室考评组





专项工作
(20分)
五大工程(5分)、五校协同战略(5分)专项工作开展成效。
专项工作考评组





审核评估(10分)
本部门根据审核评估各阶段专项工作组的任务要求,总结在落实指标建设内容、与其他部门协同合作、同访谈专家交流与反馈、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持续改进举措等相关情况,形成报告。满分10分,分三档赋分(8-10分;6-8分;6分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