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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工商学院 2026 年就业创业工作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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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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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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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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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任务及指标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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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提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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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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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工作(50%) |
C7.毕业去向落实情况(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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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毕业去向落实(10分) A.学院2026届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学校2025届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平均值得6分,学院2026届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学校2025届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平均值的,以5分为起评分,按从高到低排名,以1分为级差依次计分。 B.学院2026届年底毕业去向落实率≥学校2025届年底毕业去向落实率平均值得4分,学院2026届年底毕业去向落实率<学校2025届年底毕业去向落实率平均值得的,以3分为起评分,按从高到低排名,以0.5分为级差依次计分。 2.3-5月去向落实率 3-5月期间每月30日学院已审核去向落实率高于全省平均值的加1分/月,每月30日学院已审去向落实率高于全校平均值的加0.5分/月,不重复加分。 |
截至8月31日,云就业系统初次及年底2026届毕业生去向落实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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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就业质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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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键指标比例(15分) A.国企+考研考公+创业+项目+部队签约率(10分),学院签约率达到学校均值得6分,每超1%加0.5分;无签约不得分;签约未达平均值的按照学院签约率排序依次以5分、4分、3分、2分、1分来赋分,如学院数多于分段赋分数,多出的学院得分都落在最后一个赋分段。 B.标签单位及实习转就业单位签约率(5分),学院签约率达到学校均值得5分,无签约不得分;未达平均值的按照学院签约率排序依次以4分、3分、2分、1分赋分,如学院数多于分段赋分数,多出的学院得分都落在最后一个赋分段。 注明:标签单位以云就业核查中标签为“上市、高新技术企业、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的为准且不与国企重复计算,实习单位以教务处提供明细为准,且不与标签单位、国企单位重复计算。特殊行业情况与学院共同认定。 2.就业质量评价指标(10分) 毕业生就业岗位与专业相关度(2.5分),毕业生对学院就业指导服务满意度(2.5分),毕业生就业满意度(2.5分),用人单位满意度(2.5分),各项按学院排名得分:第1-3名(2.5分),第4-6名(2分),第7-9名(1.5分),第10-12名(1分),13-14名(0.5分)。 |
截至10月30日,2026届毕业生关键指标就业明细表,年底就业质量报告调研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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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就业市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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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市场(5分) 访企拓岗+招聘宣讲+就业基地吸纳2026届毕业生人数(5分),吸纳毕业生20%及以上得5分,10%-20%得3分,低于10%得1分。 |
教育部、云就业、企微二课等相关后台数据,招聘宣讲数据统计表、就业基地汇总表及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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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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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工作(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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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就业育人成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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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业赛事获奖(5分,可累计不超过5分) A.国家级奖项 金奖5分/项,银奖4.5分/项,铜奖4分/项 B.省级奖项 金奖4分/项,银奖3.5分/项,铜奖3分/项 C.校级奖项 金奖3分/项,银奖2分/项,铜奖1分/项 2.就业典型宣传(3分,可累计不超过3分) 学院就业工作或者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案例宣传报道,国家级媒体2分/项,省级媒体1分/项,学校平台 0.5分/项,毕业生事迹获当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的得3分,学院积极参与学校就业征集投稿或采访工作的,1分/2篇,被学校采用并投稿到校外的,1分/篇,各项累计总分不超3分。 3.就业育人项目(2分,可累计不超过2分) 年度内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立项2分/项、结项1分/项,各项累计总分不超2分。 |
教育部、云就业、企微等相关后台数据及相关证明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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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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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毕业生在校外投诉举报(包括市民热线投诉等)按学院扣2分,上级通报造成学校就业舆情的按学院扣5分。 2.学院交叉核查、学校核查、省级核查三轮核查问题率高于全校平均值的,每轮问题率高的学院依次扣1.5分、1分、0.5分。 3.教育部系统学院毕业去向确认率7月1日前低于90%的扣0.5分,8月31日前低于95%的扣1分。 4.初次困难生落实率低于全校困难生落实率平均值的扣0.5分,初次灵活率高于10%的扣1分。 5.9-12月当年离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未在云就业系统更新的扣0.5分/月。 6.全年咨询辅导(含团辅个辅、生涯体验)学生人数低于本学院学生人数的20%扣1分 7.结合就业课程实现AI实训(含专业认知、职业测评、简历诊断、模拟面试)人数低于学院上课人数*80%的扣1分 8.全年咨询辅导团队人均指导学生人数<100人扣1分。 9.讲座覆盖学院各年级,讲座各年级参与学生数低于学院各年级学生人数*60%扣1分 10.每月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求职故事投稿数量(3-8月)低于学院毕业人数*1%扣1分 11.领墒初师堂全院1000人以下的学院每月推荐低于1人,1000人及以上的学院每月推荐低于2人扣1分 12.访企拓岗数量低于学院毕业生人数*3%扣1分 13.企业库新入驻企业数量低于学院毕业生人数*3%扣1分 14.新签就业基地总数低于学院毕业生人数*0.5%扣1分 15.参加招聘/宣讲的进校企业数量低于毕业生人数*10%扣1分 |
扣分值在各项就业工作得分基础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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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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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工作(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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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创新创业大(25%,可累计不超过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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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级赛事获奖 A.国家级奖项 (1)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家级金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家级特、一等奖(25分/项),国家级二等奖(20分/项),国家级三等奖(10分/项)。 (2)国家级获奖的跨学院组队项目,除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获得相应分值外 ,成员所在学院也可获得相应分值,计算公式:外院成员分值=奖项分值/项目成员数*人数)。 B.省级奖项 (1)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家级金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级特、一等奖(8分/项),省级二等奖(5分/项)。 (2)省级获奖跨学院组队项目,除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获得相应分值外 ,成员所在学院也可获得相应分值,计算公式:外院成员分值=奖项分值/项目成员数*人数)。 2.一级赛事获奖 A.国家级奖项:国家级特等奖8分/项,一等奖5分/项,国家级二等奖3分/项。 B.省级奖项:省级特等奖2分/项,省级一等奖1/项,省级二等奖0.5分/项。 3.其他双创赛事(经认定的学科竞赛目录以外的高级别双创赛事) A.国际奖或国家级奖项(3分/项) B.省级奖项(1分/项) |
官网公示 名单、学 院表单 (需提交 项目证明 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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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大创训练项(12%,可累计不超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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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国家级(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立项(3分/项),国家级(一般)立项(2分/项),省级立项(1分/项),学校立项(0.5分/项)。项目成果本科生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的论文数,每篇2分;学生以第一作者获批专利数(专利申请人需为山西工商学院),第一发明人所在学院,每项记1分。可累计不超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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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公示 名单、学 院表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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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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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工作(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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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3.双创活动及专创融合成(13%,可累计不超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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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创融合成效(可累计不超5分) 就业创业科研课题及教改项目立项国家级2分/项、结项3分/项,立项省级2分/项、结项2分/项,立项校级1分/项,结项1/项。 2.项目孵化(可累计不超6分) A.本年度学院培育入驻校内双创实践平台的项目,专创融合类项目2分/项,非专创融合类项目(基数为1项/学院在校生0.5%),每增加1分/项。 B.学院在校生入驻创业平台项目孵化成功并注册企业,1分/项。 C.毕业生注册企业数量,0.2分/项。 3.双创基地建设(可累计不超2分) 年度新建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并运行,1分/家。 4.就业创业科研 学院教师发表就业创业类论文,省级1分/篇,校级0.5分/1篇。 |
赛事通知 、获奖名 单公示及 学院表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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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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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级大赛(国创赛、挑战杯)师生参与率未达标(具体见大赛实施方案)扣5分;一级大赛师生参与比例未达标扣2分;其他创赛师生参与率未达标扣1分。 2.学院未配齐校外创业导师(二级学院按照人数比例配备相应校外双创导师,学院人数500及以下-1000人至少5名;1000-2000人至少8名;2000人以上至少10名)根据《山西工商学院就业创业导师聘任管理办法(修订)》(院就函〔2024〕7号)标准进行匹配,且导师参与活动(一年校级创业活动至少一次,院级活动至少三次)未达标扣2分。 3.创新创业毕业生调查工作,如期完成调查并按要求做好调查分析和典型案例收集工作,未完成扣2分。 4.常规工作:班会(不少于2次/学年),路演、集市(参与率70%以上,不含大四)等不达标,扣2分。 5.立项大创项目流失(包括中止、中期检查未通过、结题验收未通过等),国家级重点项目流失扣5分/项;国家级一般项目流失,扣4分/项;省级项目流失,扣3分/项;校级项目流失,扣1分/项。 |
本项所扣分值来源于上述各项工作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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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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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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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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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担各类校级就业创业赛事活动(4分,可累计但不超过4分),独立承担并优质完成1分/次、两院合作承担并优质完成0.5分/次 2.学院领导、辅导员及就业指导老师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省市级校外招聘活动0.1分/人次(1分,可累计但不超过1分) 3.学院教师发表就业创业类核心期刊(B1及以上)论文5分/篇。 4.就创业相关横向课题立项成功的,2分/项。 5.学院就业创业工作中被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的,酌情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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