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2023-06-17 12:30:27[当前版本] | 科学技术处 | 格式调整 |
2023-06-17 12:29:34 | 科学技术处 | 创建版本 |
各单位、各部门:
2023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正在申报中,根据《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文化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项目应以文化和旅游发展中重要现实需求为导向,着力推进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技术集成应用创新,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发展。
重点支持以下领域:文化资源数字化、线上线下融合演出演播、舞台技术、智慧图书馆、公共文化云服务、沉浸式文化和旅游体验、智慧旅游、高技术游戏游艺设备、文化和旅游市场网络监测和主动执法等。
本年度项目类型分为两类:
(一)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应与文化和旅游发展重要领域、重要举措契合度高,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应用前景广阔、示范引领效果好,体量规模大。我部择优补贴每个项目10万元左右,鼓励推荐单位配套补贴经费,项目自有配套经费不低于20万元。
(二)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应科技含量较高,聚焦文化和旅游领域应用场景、示范效果较好,体量规模适中。我部择优补贴每个项目5万元左右,鼓励推荐单位配套补贴经费,项目自有配套经费不低于5万元。
二、申报资格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68年4月30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不含合作单位)在职人员
(二)项目应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具有前期工作基础。项目实施期应为1—3年。不支持已完成项目。项目原则上须有配套经费,申报单位负责落实。
注:本项课题鼓励联合申报,鼓励“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人和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流程
1.教师个人填报:申请人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
2.院部指导:各单位、各部门组织人员进行申报材料项目内审。项目内审需在2023年6月23日前完成。申报人根据内审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
3.学校审核:6月26日前,各申报人提交修改后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至科技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参与学校审核。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指导。申报人根据学校审核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
注:提交至科技处的申报材料,需学院内审负责人在材料首页签名。
4.正式申报:确认内容无误,完成所在单位签字,7月1日前将《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科研诚信承诺书》一份报送至科技处,并同时将电子版(Word版、Excel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联系人:曹翠英
邮 箱:sxgsxykjc@163.com
电 话:0351-2531065
科学技术处
202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