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2023-07-03 09:33:23[当前版本] | 科学技术处 | 格式调整 |
2023-06-25 18:18:20 | 科学技术处 | 创建版本 |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统计局、山西省统计学会发布的《关于组织“2022年度山西省社会经济统计科研专项课题指南”的通知》(晋社联字〔2022〕17号),我校组织2023年度山西省社会经济统计科研专项课题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2022年及以前立项的山西省社会经济统计科研专项课题。
二、结题要求
1、结项材料:
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主要为论文或研究报告。原定课题研究计划和研究目标完成后,课题负责人提交课题研究成果及查重报告。论文查重率不得超过10%,研究报告查重率不得超过20%。研究报告和论文均需提供知网查重报告。
2、结项程序
本课题由山西省统计学会秘书处、山西省统计局统计能力建设中心聘请专家进行结项鉴定,颁发结项证书。未通过鉴定的,课题负责人应根据专家评审鉴定委员会反馈的鉴定意见,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在三个月内重新申请鉴定。
三、成果应用与转化
本专项课题每年开展一次“山西省社会经济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参评范围为单位或个人上一年度的统计科研成果。
课题阶段性或最终成果具备下列条件的,在参与评奖时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1、当年度出版专著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且带有“山西省社会经济统计科研课题”字样;
2、获得省部级三等以上奖励;
3、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已被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完整采纳吸收,或在媒体上产生较大积极社会反响。
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山西省统计局、山西省统计学会负责对课题研究成果推广应用,以不同的形式进行推广,促进课题研究成果应用转化。
以上结题材料纸质版按照“封皮、结项书(见附件)、研究报告(带有目录)或成果复印件、查重报告、获奖材料(或被采纳材料)、立项文件”顺序,统一蓝色封皮,胶装成册,一式3份,电子版以“项目负责人+山西省社会经济统计科研专项”命名(压缩包,所有材料请提供word文档)。 各单位于2023年7月4日前将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科技处405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科技处邮箱sxgsxykjc@163.com。
注:参与本次结项的课题需于7月1日前交一份简装材料(包含结项书和成果)到科技处参与专家评审。
联系人:曹翠英
联系电话:0351-2531065
科学技术处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