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2023-12-19 09:32:10[当前版本] | 教务处 | 格式调整 |
2023-12-18 11:25:20 | 教务处 | 创建版本 |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任务的执行情况,规范教学行为,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本学期各项教学任务保质保量的完成。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经研究学校决定于第16-18教学周组织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检查内容
(一)常规内容
1.各教学单位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教师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执行情况;听课、巡课、调(停)课等制度的执行情况;下学期教学任务的落实情况及教材征订情况。
2.2023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开展情况。
3.2023年度学科竞赛数据填报情况。
4.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项、验收情况。
5.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工作完成情况。
6.检查教学单位对校内各项检查活动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重点内容
1.期末考试工作的安排与落实情况,主要包括试题命制和试卷审批工作、考风考纪宣传和组织工作、巡考工作、试卷评阅、自查、复查、成绩录入和试卷归档等工作。
2.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完成情况。
三、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加强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检查实施方案。
2.各教学单位对照检查内容认真组织自查,并结合日常教学质量监控情况、检查具体做法、取得成效、存在不足、整改措施等方面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中每项工作应有必要的数据统计和分析总结,支撑材料齐全。
3.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学院领导和教研室负责人要及时进行分析研究、查摆原因,分类反馈、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督促和指导改进。各教学单位于1月13日前将期末教学检查总结提交教务处。
联系人:龙城校区张馨月 2531226
北格校区刘晓艳 2770254
教务处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