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2024-01-03 10:12:41[当前版本] | 学校办公室 | 内容更新 |
2024-01-03 09:31:45 | 学校办公室 | 创建版本 |
各二级学院:
2023年在学校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在各学院共同努力下,学校就业创业工作实现预期工作目标。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促进我校就业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就业创业工作评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评选条件
(一)“领墒植树工程”优秀团队
1.评选范围
完成学校指定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的二级学院。
2.评选条件
(1)学院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90%;
(2)学院初次灵活落实率≦30%;
(3)学院初次关键指标落实率≥35%;
(4)学院年底毕业去向落实率≥95%;
(5)学院年底灵活落实率≦30%。
(毕业去向落实率以上报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数据为准)
(二)“领墒植树工程”卓越团队
1.评选范围
对学校创新创业工作做出卓越贡献的二级学院。
2.评选条件
在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
学院项目获得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奖项的,授予学院“领墒植树工程”卓越团队称号;并按照国家级金奖3万元/项、国家级银奖2万元/项、国家级铜奖1万元/项的标准对学院进行奖励。
(三)“领墒植树工程”优秀管理者
1.评选范围
各学院就业创业工作管理者。
2.评选条件
认真贯彻国家、省级就业创业政策,切实将就业创业校友工作列为学院重点工作,管理规范,措施有力,学院就业创业校友工作成效显著,亮点突出,学院年度就业创业校友工作综合考核排名前50%(共6名)。
(四)“领墒植树工程”优秀标兵
1.评选范围
各学院就业创业工作组成员及其他参与就业创业工作的教职工(包括就业创业指导老师)。
2.评选条件
高质量完成学院就业创业工作任务,帮扶毕业生成功就业创业,指导就业创业赛事活动成效显著,对学院就业创业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
满足条件且当年毕业人数≥600人的大学院可推荐2名,其他学院可推荐1名。
二、评选工作安排
2024年1月3日17点前,各二级学院提交优秀团队及个人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就业创业处审核后上报校务会审定,确定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表彰。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申报工作。申报团体及个人要自觉接受校内外监督,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获得奖励和荣誉。
山西工商学院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