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04 19:05:07 版本 : 山西工商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学校办公室 于 2024年01月04日 发布在分类 / 校内通知 下,并于 2024年01月04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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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晋教科信函〔2024〕1号)要求,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化建设,切实提升实验室基础建设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责任体系建设

      各二级学院要把安全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把实验室安全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学科专业特点,进一步细化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层层压实第一责任人、重要领导责任人、主体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各二级学院要明确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中的各级管理人员,确保实验室安全各项工作责任落实落细。

      二、加强制度体系建设

      各二级学院要建立健全涵盖组织架构、责任体系、各类危险源管理、奖优惩劣、应急处置、事故处理、责任追究、安全教育、安全文化等要素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体系。要充分考虑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际用途,及时修订更新,确保相关制度具有可操作性和实际管理效应。要加强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结合消防安全形成完整的应急体系,每学期要组织培训不少于2次,实施演练不少于1次。各项预案或措施要明确各节点责任人,确保应急功能完备、人员到位、装备齐全、响应及时。

      三、加强评估体系建设

      各二级学院要全面开展实验室危险源辨识和项目安全准入工作,加强风险评估体系建设。要建立实验室危险源分布清单,按照《山西工商学院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办法》进行重点管理。在《山西工商学院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基础上,制定各单位实施细则和评估标准,新增实验项目必须经过风险评估后方可开展实验活动,对未开展风险评估的项目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在未落实安全保障前,不得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

      四、加强核查体系建设

      各二级学院要定期开展“全员、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体系建设,要组建专业检查队伍,定期开展核查,院级层面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检查范围要涵盖安全制度、责任体系、安全教育落实和设备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等,实行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复查的“闭环管理”。重大隐患未完成整改前,应停止实验活动。

      五、加强保障体系建设

      各二级学院要围绕实验室安全技术队伍、安全环境保障、安全设施配备等做好实验室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要将实验室安全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要根据实验室安全科学化管理要求,培育多层次、专业化稳定的实验室安全技术队伍。要全面排查实验室基础环境安全隐患,严禁在不安全的实验环境下开展工作。要举全院之力做好安全物资保障,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

      六、加强教育体系建设

      各二级学院要系统梳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的全部人员、全部要素、全部环节,分门别类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及安全课程,建设全方位实验室安全教育体系。安全教育培训要覆盖责任体系中的各级管理人员,培训内容必须有结合学科特点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时长每年不少于16学时,要加强过程监控与考核,保证管理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要将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学生培养环节,针对不同学科、专业实验特点,明确培养要求,完善教学大纲,编写相关教材,设置必修课程,建设具有专业特色的实验室安全系列课程。

学校将持续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持续探索“自查、互查、学校查”的工作模式,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体系不健全、风险评估不精准、基础保障不完善、宣传教育不扎实的二级学院,由学校纪检督察室进行督导,对因违反相关管理规定或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行为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单位或人员,依据《山西工商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进行追责问责。

 

 

 

山西工商学院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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