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2024-04-02 16:28:44[当前版本] | 设备处/信息化建设中心 | 格式调整 |
2024-04-02 16:28:24 | 设备处/信息化建设中心 | 创建版本 |
各部门资产管理员:
为保证我校仪器设备的帐卡物一致,现开展标贴查漏补缺工作。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自查时间: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4日
(二)反馈时间:2024年4月15日
(三)标贴打印、粘贴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30日
(四)结果检查时间:2024年5月6日
二、自查要求:
(一)全面检查,不漏遗件
(二)实物账(以2024年3月30日下发的为准)有编码无标贴的统计
(三)标贴编码与实物账不吻合的统计
(四)标贴失色、损坏、掉落的统计
三、粘贴标准:
(一)资产标签粘贴要求位置端正、整齐划一,遵循不易被磨损、便于查看的原则。
(二)贴标签前,应对粘贴位置做除尘去污处理。标签粘贴必须保持平整,不能弯曲。
(三)不影响使用和美观的,能够正面粘贴的,首选正面右上角处粘贴。
(四)不影响使用和美观的,正面无处粘贴的,可选择右侧前上角处粘贴。
(五)上述位置均无处粘贴的,可选择在背部合适位置粘贴。
(六)台式电脑的标签在主机右侧和显示器背后右上角上均需粘贴。
(七)粘贴设备为曲面(类似圆柱面)的,标签应按曲面中轴方向粘贴。
(八)标签距离资产边界应留有一定的距离,一般以2厘米左右为宜。
(九)软件、系统、小型电子卡片等不适宜粘贴的可以不贴标签。
(十)条形码标签内含资产的编号、名称、型号和购置日期等信息。粘贴时需仔细核对,必须与账、物相对应,避免粘贴错误。
(十一)对于下发的标签出现打印不清、漏打、重复、信息不符等各类问题,请及时与我部门联系解决。
四、如遇仪器设备标贴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设备处/信息化建设中心,王晓兰,18406501913。
设备处/信息化建设中心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