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6 17:57:47 版本 : 工商党办〔2024〕3号 中共山西工商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工商学院涉密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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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党办〔2024〕3号 

中共山西工商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工商学院涉密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山西工商学院涉密文件管理办法》业经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山西工商学院涉密文件管理办法


                                                                                         中共山西工商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

 

山西工商学院涉密文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保密工作,做好涉密文件的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泄密事件查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涉密文件,是指我校接收或保管的以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方式记载、存储国家秘密的文字、图形、音频、视频等。  

第三条 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应当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严格标准、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涉密文件均由学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机要室)集中统一管理。

第二章  文件领取与登记

第五条 根据上级单位要求,涉密文件一般由机要员或指定人员领取。

第六条 各部门、各单位收到或领取标有“密级”“内部”“不予公开”“未经允许不得转发、翻印、复印”等字样的文件后须第一时间交至学校机要室,由机要员按涉密文件办理程序进行分类、编号、登记、流转。

第三章  使用与保管

第七条 各部门、各单位需要组织阅读、传达、审议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涉密文件,应当在符合安全保密要求的场所进行,严格限定知悉范围,并向相关人员提出明确保密要求。

第八条 对标注有“内部”“不予公开”“未经允许,不得转发、翻印、复印”等字样的涉密文件,流转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向社会发布或公开,严禁通过学校内外网、社会网站、微信、个人博客、微博、QQ、网盘、云盘等自媒体和个人社交网络平台传播或转发,严禁以复印、拍照、摘录的形式向外单位及新闻媒体提供。

第九条 确因工作需要借阅、借用密件,必须由借阅、借用人填写《山西工商学院涉密文件借阅借用审批表》,经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审签后到机要室办理相关手续。借阅、借用后应注意妥善存放,不得携带出办公地点;借阅、借用结束后必须立即归还。

第十条 涉密文件应当存放在符合安全保密要求的场所,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与非涉密文件分别存放,并定期进行清查、核对。涉密电子文件应当存储在涉密计算机或者专用涉密存储介质中。

第四章  文件归档

第十一条 需退回的涉密文件,原则上应按要求退回原制发的机关、单位。

第十二条 涉密文件使用完毕后,应于本年年底进行归档,具体归档办法按照《山西工商学院涉密档案资料归档细则》执行。

第五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三条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文件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未经培训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第十四条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定期对涉密文件保密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五条 学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各单位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严重违反保密规定或者发生泄密案件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章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山西工商学院借阅借用涉密文件审批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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