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2024-08-26 11:16:55[当前版本] | 科学技术处 | 格式调整 |
2024-06-28 16:02:38 | 科学技术处 | 格式调整 |
2024-06-28 16:01:03 | 科学技术处 | 内容更新 |
2024-06-28 15:12:23 | 科学技术处 | 创建版本 |
各部门、各单位:
学术论文是科学研究成果的重要表现形式,也是衡量科技工作者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及所在单位科研水平的重要标志。为了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学校充分参照国际国内的惯例,结合学校实际,就学术论文署名和成果与绩效认定时排序方式进行明确。
一、单位署名规范
学术论文单位署名必须使用学校全称,也可在署名学校的同时署名二级单位。
(一)学校署名规范
学校中文全称:山西工商学院
学校英文全称:Shanxi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
学校中文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99号,030006
学校英文地址:No.99, Wucheng South Road, Xiaodian District, Taiyuan City, Shanxi Province, China (简写:Taiyuan , China)
(二)二级单位(院、部、所)署名规范
请参照“山西工商学院二级单位署名规范”,见附件1。
(三)署名方式参考示例
山西工商学院传媒学院School of Communication, Shanxi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
二、成果认定范围
学校学术论文成果认定的前提是作者署名单位为山西工商学院,其他情况不在学校成果认定范围内。多位作者同时署名山西工商学院,仅对排序最靠前的作者进行成果认定。
三、作者署名排序
署名权是学术论文的撰写者和实际贡献者所拥有的道德与法律权利,获得署名权体现学术共同体对论文作者身份的认可,是作者对学术成果的权责声明。
作者排序依据论文作者列表中显示的作者顺序进行认定。
(一)当论文由一位作者独立完成时,该作者是独立作者,也是第一作者。
(二)当论文由多位作者合作完成时,作者署名顺序应按作者的贡献从大到小依次排序。论文作者列表中排在第一位的作者为第一作者。
(三)作者排序基本优先级为:第一作者(共同一作)>通讯作者>其他作者,每类作者中,根据显示顺序依次排序。如:共同一作第1位序>共同一作第2位序>通讯作者第1位序>通讯作者第2位序>其他作者第1位序>其他作者第2位序。
(四)共同一作同时认定学术论文成果及绩效时:如共同一作的署名单位均为山西工商学院,则共同一作第1位序作者按照成果第一作者对待;如共同一作第1位序作者的署名单位为校外单位,共同一作第2位序作者的署名单位为山西工商学院,则共同一作第2位序作者按照成果第一作者对待。
(五)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同时认定学术论文成果及绩效时:如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署名单位均为山西工商学院,则第一作者按照成果第一作者对待;如第一作者的署名单位为校外单位,通讯作者的署名单位为山西工商学院,则通讯作者第1位序作者按照成果第一作者对待。
(六)职称论文和学位论文等审核认定,同时依据山西省、学校职称评审相关文件和要求执行。
四、署名单位排序
论文署名单位根据论文中作者姓名右上角标注的署名单位及其顺序确定。署名单位排序按照论文中标注的单位字母顺序或数字顺序认定。
一般情况,学术论文在署名作者时,会在作者姓名右上角标注作者所在单位的署名次序,一般为1、2、3或者a、b、c。标注为1或a的署名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标注为2或b的署名单位,为第二署名单位;标注为3或c的署名单位,为第三署名单位;如果有其他署名单位,则根据标注次序依次排名。
如论文中未标注作者所在单位的署名次序,则按照作者排序认定其署名单位排序。
附件:1.山西工商学院二级单位署名规范
2.学术论文署名及排序方式示例
科学技术处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