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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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4 11:12:56 |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 创建版本 |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和《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通知》(学位中心函〔2024〕45号)等要求,学校为做好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24年9月14日前完成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无误学生的论文原文及资料报送;
2.2024年9月21日前完成学士学位授予信息勘误后学生的论文原文及资料报送。
二、工作内容
(一)学位授予信息补充和论文原文报送
1.报送范围
按照《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论文原文及专家库上报要求》(附件1)有关要求,完成我校2023—2024学年度(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5285篇授予学士学位并完成备案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信息补充及论文原文的报送。
2.报送内容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报送信息汇总表
各学院在抽检平台已有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的基础上,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所需字段信息的补充,补充字段信息见《论文信息汇总表(模板)》(附件2)。
(2)全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以及支撑材料
①本年度本科毕业论文上报不要求匿名,需提交本科毕业论文终稿的查重报告(简版)及人才培养方案。
②各学院需对照学生名单,整理全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支撑材料及查重报告,按统一规则命名,完成报送。具体要求以《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院系用户操作手册)》为准(附件3)。
(二)专家库报送与更新
1.报送范围
(1)各学院应推荐本学院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
(2)所报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
(3)所报专家应为本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且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报送要求
(1)专家信息由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进行统一反馈.
(2)各学院需上报本年度新增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抽检专家),同时对在库专家信息更新与完善.
(3)各学院应对出现师德师风的在库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参考《专家库信息汇总表(模板)》(附件4)填写。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加强对抽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选派专人负责本学院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用学校分配学院账号导入至抽检信息平台。
(二)各学院对所指导的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再次进行质量把关,确保所提交的论文为最终版。
联 系 人:杜 涛 张 婷
联系电话:0351—5278852
地 址:龙城校区厚德楼313室
附件:
1.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论文原文及专家库上报要求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报送信息汇总表(模板)
3.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院系用户操作手册)
4.专家库信息汇总表(模板)
山西工商学院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