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2024-09-23 17:35:34[当前版本] | 教务处 | 格式调整 |
2024-09-23 17:34:54 | 教务处 | 创建版本 |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课程开设工作的通知》(工商院教〔2024〕20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课程教学团队建设,提升课程教学质量,现面向校内组织遴选兼课教师,具体事宜通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人数
“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课程兼课教师10名。
二、遴选条件及工作职责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2.具备基本的安全教育专业知识或从业经验。
3.能够参与教研室相关理论学习、教学会议或集体备课等活动,能够按照教学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工作。
4.较宽的知识面,较强的文化素养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良好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较强的调查研究和分析问题能力等。
5.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二)工作职责:
1.教学任务:主要承担“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课程教学任务。
2.科研任务:主要从事安全教育相关领域项目研究。
3.其他任务:大学生安全咨询与指导以及教研室安排的相关工作。
三、遴选范围
主要面向从事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教职员工中遴选,主要包括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学工办主任、辅导员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四、具体事项
1.有意参加兼课教师遴选的人员于2024年9月25日前填写《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课兼课教师登记表》,报送至马克思主义学院志学楼310办公室或北格校区笃行楼402办公室;
2.兼课教师的资格审核、试讲工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课程兼课教师登记表
教务处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