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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党〔2024〕19号
中共山西工商学院委员会
关于组织参加省属高等院校处级干部学习
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集中轮训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山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省属高等院校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各教学院部、职能部门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各学院专职组织员。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安排
(一)时间:共举办3期培训班,每期3天
第1期:2024年10月9日至11日;
第2期:2024年10月15日至17日;
第3期:2024年10月22日至24日。
(二)地点:龙城校区综合楼二层笃行厅
集中轮训以视频直播方式进行,学校设置分课堂并组织参训人员分期分批参加集中轮训,通过网上视频形式同步学习省委党校主课堂课程,同时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学习研讨。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高度重视集中轮训工作,按照每期参训人员安排(见附表)准时参训,确保应训尽训、全面覆盖。
(二)遵守培训纪律。各参训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提前10分钟到场,实行纸质签到,同时参训人员不得携带手机及其他影音设备进入课堂,不得对培训内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不得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发布有关信息。集中轮训期间,省委教育工委将对分课堂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参训期间,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党委书记审批)并向党委组织部提前报备,调整参训时间。
(三)落实工作责任。设备与信息化建设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做好教学场地准备、设备调试、技术保障等工作,确保培训安全有序进行(每期培训前一天下午14:30-17:00调试);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集中轮训的人员组织和考勤上报工作;党委宣传部负责做好舆情监测及应对工作。
附件:山西工商学院参加省属高等院校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人员名单
中共山西工商学院委员会
2024年 9 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