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2024-11-15 14:28:07[当前版本] | 学校办公室 | 格式调整 |
2024-11-15 11:55:08 | 学校办公室 | 内容更新 |
2024-11-15 11:53:03 | 学校办公室 | 格式调整 |
2024-11-15 11:50:50 | 学校办公室 | 格式调整 |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会务管理,提高会议质量,现就规范学校龙城、北格两校区会议组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召开时间
(一)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在龙城、北格两校区组织的、涉及二级学院线下集中参加的会议。
(二)时间规定。会议召开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工作日上午8:30以前、11:00以后,或下午14:30以前、16:30以后。特殊情况根据会议紧急程度和内容确定。
二、明确会议分工
(一)会议组织
会议组织原则遵循“谁发起谁负责”。
1.校级会议。学校办公室组织的校级会议由校办全程负责。职能部门组织的校级会议由组织部门负责会务工作,包括资料准备、会场、台签、设备、照相、摄像、组织人员参会等工作。学校办公室提供会务指导,审定会议日程、议程,做好协调保障工作。
2.二级会议。主要包括院级会议或系统会议。由二级学院或系统负责部门全过程组织会议。使用学校会议室的,由学校办公室保障会议室及设备,并提供会务指导。使用学校场馆的,由学校办公室协调场地、提供会务指导,发起单位布置会场、组织会议,场馆中心保障场地、设备等会务资源。使用二级学院会议室的,由发起学院全过程管理。应至少提前一周发起会议场地使用线上申请。
(二)会议材料。会议相关文件资料原则上由组织部门起草,部门负责人审核后,行政类会议材料由学校办公室审稿;党建类会议由党委办公室审稿;思政类会议由党委宣传部审稿。
(三)领导出席。各类会议因需邀请校领导出席并讲话的,发起部门需提前向学校办公室报备会议日程或议程,学校办公室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统筹协调。
三、精简会议活动。会议召开应遵循必要性原则,仅在涉及需跨部门部署工作时召开。各类会议、活动的组织应至少提前一周向学校办公室备案。内容相近、时间相近、参会人员相同的会议原则上建议合并召开。
四、提高会议效率。要确保会议聚焦关键主题,把控会议节奏与时间分配,精简讨论发言,减少会议时长。会议结束后需形成会议纪要,如实准确地记录会议主要内容、决策结果及具体任务安排,便于工作落实。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切实改进会风。学校办公室将对各类会议组织进行督办、检查。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