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2024-12-11 14:49:52[当前版本] | 学校办公室 | 内容更新 |
2024-12-11 14:29:35 | 学校办公室 | 创建版本 |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促进“辅线育人”工程深入开展,依据《山西工商学院“辅线育人”工程实施方案》(工商院〔2016〕113号),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辅线育人”工程相关部门开展“辅线育人”工程“示范单位”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辅线育人”工程示范单位
二、评选名额
“辅线育人”工程培养部门4个,二级学院2个,共6个。
三、评选条件
(一)培养部门
1.围绕应用型高校建设目标,突出“辅线育人”工程特色,积极推进《山西工商学院“辅线育人”工程实施方案》落地落实,基础工作扎实,育人效果明显。
2.认真开展“辅线育人”工程培养工作,培养计划和实际工作符合岗位培养方案的要求;
3.宣传工作到位,报名人数可达到录取人数;
4.选拔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无学生投诉;
5.培养过程学生流失人数低于培养总人数的10%;
6.本部门参与指导老师不低于本部门在岗人数的60%;
7.日常工作在规定时间完成,且质量符合要求;
8.近两年内培养学生有显著成果的部门优先考虑。
(二)二级学院
1.高度重视“辅线育人”工程培养工作,积极配合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2.宣传动员工作到位,学生报名人数不低于学院符合报名条件总人数的15%;
3.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学生录取率不低于学院符合报名条件总人数的8%;
4.选拔阶段积极配合各培养部门督查学生参加面试;
5.主动与培养部门沟通协调,了解学生培养情况,积极反馈意见与建议;
6.每学期组织“辅线育人”工程参与学生座谈会,积极了解并反馈学生培养现状与诉求。
四、评选程序
(一)申请。参加评选“示范单位”的培养部门和二级学院填写《山西工商学院‘辅线育人’工程示范单位申报表》(附件1)及申报材料(不少于2000字)。
(二)审查。“辅线育人”工程办公室对申报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三)公示。审核结果在内网公示。
(四)表彰。公示结果报学校批准后进行表彰。
五、报送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参评个人和部门请于12月11日12:00前,将申报表和申报材料,纸质版各一式两份报“辅线育人”工程办公室,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打包发送至sxtbufxyr@163.com,逾期视为放弃。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泽宇
办公地点:北格校区砺能楼101室
山西工商学院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