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
在1月3日下午商学院2023级工商管理1班邱乐萍(学号:2023040240121)在《线性代数》课程考试过程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违反考试规定,属于考试作弊。
在1月4日上午音乐舞蹈学院2024级舞蹈编导1班王瑶璐(学号:2024080140130)在《大学英语1》课程考试过程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违反考试规定,属于考试作弊。
在1月4日上午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2024级物联网工程班张嘉怡(学号:2024090440139)在《大学英语1》课程考试过程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违反考试规定,属于考试作弊。
依据《山西工商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修订)》第三章第六条,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以上三名同学留校察看处分,该科成绩无效,且不能参加期末补考。
以上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如有异议,可在接到处理决定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由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按照职责进行处理。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