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2025-03-31 12:51:55[当前版本] | 学生处 | 内容更新 |
2025-03-31 12:45:34 | 学生处 | 内容更新 |
2025-03-31 12:42:39 | 学生处 | 格式调整 |
2025-03-31 12:38:15 | 学生处 | 创建版本 |
各二级学院:
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中:
3月7日下午建筑工程学院2024级工程造价(专升本)3班王滢(学号:2024030820333)、2024级工程造价(专升本)4班刘硕(学号:2024030820417)、2024级工程造价(专升本)4班马秉文(学号:2024030820418),在《工程定额原理》课程考试过程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违反考试规定,属于考试作弊。
依据《山西工商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修订)》第三章第六条,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以上三名同学记过处分,该科成绩无效。
以上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如有异议,可在接到处理决定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由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按照职责进行处理。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