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2025-03-31 17:57:20[当前版本] | 学校办公室 | 格式调整 |
2025-03-31 17:54:17 | 学校办公室 | 创建版本 |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转变学校办公室工作作风,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首问负责制
(一)首接必应
首位接待人即为首问负责人,负责事项的全程跟进。属本岗职责可即时办理的,应当场办结;需补充材料的,要一次性告知。非本岗职责的,引导至主办部门并做好交接记录。
(二)限时反馈
复杂事项须在受理后0.5个工作日内转交责任部门,责任部门1个工作日内向办事人员反馈办理进度。
二、优化和规范办文办会流程
(一)文件审批
1.统一受理
为使“办事人员少跑路,办公室人员多跑腿”,凡需要校主要领导审批的请示、报告、文函电等,统一提交至学校办公室报批。
2.分级审签
经办人初审→部门负责人核签→分管校领导审批→学校办公室报批。
3.报批时间及反馈
校办公室在每个工作日10:30向校主要领导报送批件,报批完成后由学校办公室及时向各部门、单位反馈结果。
(二)会议管理
1.参会管理
(1)校级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会前10分钟签到;
(2)会议开始后10分钟,由内勤、二级学院办公室主任向校办公室报送本部门、学院参会情况;
(3)会议结束前由主持人通报参会情况。
2.请假审批
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
(1)校级领导请假,须报校主要领导批准;
(2)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请假须经会议主持人批准并报备学校办公室;
(3)其他人员请假须经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备学校办公室。
3.检查监督
学校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对会议出勤、请假制度履行及会风会纪情况定期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三、统筹安排校主要领导公务活动
1.需要校主要领导出席的会议、活动、会见等,承办单位须于每周五18:00前报校办公室,由校办公室统筹安排下周日程。特殊情况另做安排。
2.需要与校主要领导请示商讨重要事项,原则上需提前与校长办公室秘书预约(校领导直接交办或紧急事项除外),秘书根据事项轻重缓急统筹安排。
3.凡涉及校主要领导工作安排、行程调整及相关材料(议程、人员名单、讲话稿等),须提前0.5个工作日告知秘书,以便协调人员、场地、设备等保障工作。
学校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