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2025-04-17 11:19:57[当前版本] | 教务处 | 内容更新 |
2025-04-17 11:17:58 | 教务处 | 创建版本 |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精神,根据《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工商院教〔2024〕23号)要求,结合当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确保工作质量,现将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抽检、答辩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作任务 |
5月7日前 |
定稿和检测 |
5月17日前 |
校院两级质量抽检、评阅 |
6月1日前 |
答辩(含二辩) |
6月6日前 |
上传并审核最终稿、成绩录入 |
6月11日前 |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 优秀指导教师评选 |
6月15日前 |
工作总结和资料归档 |
二、重点环节工作要求
(一)检测
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由复制比检测和AIGC检测两部分构成。
1.检测对象
2025届全部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说明)
2.检测内容
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说明)全文,包括题目、摘要、关键词、目录、绪论、本论、结论、参考文献、附录等,不含封皮。
3.检测要求
以word(.doc或.docx)格式上传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说明),文件命名格式为“学号-学生姓名-论文(或设计说明)题目”(例:2021040302001-张三-基于IPA模型的某省某村游客满意度研究)。
4.检测方式
(1)定稿环节
学生提交定稿,指导教师审查、通过并检测。
(2)最终稿环节
学生根据答辩意见修改定稿,形成最终稿,指导教师审查、通过并检测。
(3)学校在定稿和最终稿环节各提供1次免费的复制比检测和AIGC检测次数。
(二)质量抽检
1.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学术规范及成果质量等方面进行审查。
2.院级抽检由学院自行组织,校级抽检由教务处联合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共同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各学院应根据学校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反馈结果,对答辩资格开展严格审核。抽检中存在问题的毕业论文(设计),学生须依据反馈意见进行全面修改完善,经学院复核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取得答辩资格。
(三)答辩
1.答辩准备阶段
(1)各学院拟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实施方案(附件1)和《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
(2)登录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录入答辩安排,并完成系统上所有过程管理资料的上传、审核(论文最终稿除外),各环节完成率均达100%方可组织答辩;
(3)各学院于5月6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sjk@sxtbu.net,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北格校区科技楼403室,龙城校区志学楼201室)。
2.答辩过程管理
(1)各学院应严格规范答辩程序,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度,保障答辩过程的公正性。
(2)答辩组须开展意识形态审查与质量审核,确保学术观点正确且论文(设计)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3)答辩组须严格遵循质量审查标准,重点核查核心概念表述准确性、理论分析深度及实践应用价值,确保论文(设计)实现学术理论与应用实践的有效融合。
(4)答辩过程中,答辩组应基于论文(设计)内容与专业知识体系,进行深度契合专业领域的提问,系统评估学生的学术素养与实践能力。
3.答辩结束后
学生须综合答辩组意见与指导教师建议完成论文(设计)修改,形成最终定稿后,在学院规定时间内上传至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
(四)工作总结
各学院及时开展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撰写总结报告,于6月18日前交回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附件:1.**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实施方案
2.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
教务处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