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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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11:00:33 | 科学技术处 | 创建版本 |
各单位、各部门:
省社科联组织开展 2025年山西省社会科学普及宣传
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文化机构,包括图书馆、博物馆(院)、美术馆、纪念馆、文化馆(站)、非遗展示馆、文艺演出场馆等。
(二)教育机构,包括幼儿园、中小学、大中专院校、有关培训基地等。
(三)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四)其他有条件向公众宣传、展示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具备社会科学传播、普及、宣传、教育功能的部门和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或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受法人单位正式委托,能独立开展科普活动的实体性机构;
(二)在省内同行业中具有先进的社科普及展示水平、科学技术知识传播能力、科普创作能力、展品研发能力,并具有较强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三)有具体的工作部门和完善的管理制度,配备有专兼职讲解员,有年度科普工作计划和中长期科普工作规划;
(四)能主动承接、响应各级社科联主办或交办的社会科学普及任务;
(五)具备与开展科普工作相匹配的资源、设施、场所以及必要的经费保障;
(六)近 2年累计组织开展 3次及以上社科普及活动。
申报公共文化场馆类、旅游景区类、教育科研类及其他科普基地的组织和机构,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山西省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基地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流程
(一)资料填写
1.山西省社科普及宣传基地申报表;
2.社科普及宣传基地当年社科普及重大项目方案;
3.申报单位的独立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包括单位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复印件,科普场地及设施设备照片,科普工作人员资质,近两年开展科普活动的照片等,以及认为需要补充提交的其他材料)。
4.山西省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基地申报汇总表
(二)单位、部门审核
各院部严格对照申报通知的要求,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汇总,保证申报资料准确无误。
(三)资料报送
1.于5月30日前,申报单位、部门将《山西省社科普及宣传基地申报表》和《社科普及宣传基地当年社科普及重大项目方案》《山西省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基地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2.科技处审核申报电子材料;
3.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部门准备纸质申报资料和申报单位的独立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盖章),将完整的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科学技术处。
联 系 人:党 玲
电子邮箱:sxgsxykjc@163.com
联系地址:龙城校区厚德楼 404 室
联系电话: 0351-5278918
附件:1.山西省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基地管理办法
2.山西省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基地申报表
3.山西省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基地申报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