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第28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落地见效,落实三年行动计划,提升高校辅导员新质思政能力,夯实高质量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队伍支撑,教育部决定于近期举办全国高校辅导员人工智能专题培训班,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高校辅导员人工智能专题培训班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5〕9号文件要求,我校设分课堂。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全球人工智能新进展、新趋势以及赋能教育新举措、新经验,积极应对新技术变革,全面提升高校辅导员对人工智能的趋势感知力、技术理解力、实践创新力、伦理判断力,为人工智能时代高质量辅导员队伍建设提供新动能。
二、参训对象
全体在岗专兼职辅导员,部分学工干部。(名单详见学工工作群)
三、培训安排
5月7日—9日,我校两校区分别于厚德楼笃行厅(龙城校区)、敏学楼报告厅(北格校区)设立分课堂。通过高校辅导员队伍能力提升大数据赋能平台(以下简称赋能平台)集中收看视频课程,并组织开展专题研讨(课程安排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学员管理。参训学员须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要求;培训期间开展分组研讨,每组指定2名召集人,由召集人主持分组讨论。执行学员请销假制度,请假需执行纸质手续,由分管校领导签字,并于课前提交至辅导员工作科。学生工作部(处)将对各学院参训情况进行检查,纪律不严、出勤不理想等情况计入当月二级学院月度考核。因故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者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集中补训。
(二)及时总结报送。培训结束后,所有参训学员均应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19日前向辅导员工作科王彬老师处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个人培训心得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心得体会。
(三)强化纪律要求。本次培训规模大,要注意防范各类风险,确保培训班政治安全、网络安全等。培训期间,学员不得对培训内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不得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发布有关信息,不公开讨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阎建玲、王彬
电话:13546318118、13353436982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4月30日
附件:集中培训基本安排

附件:集中培训基本安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