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白艳芳,女,学号:2021050540201,2021级表演二班学生,因在2022年3月18日疫情期间擅自离校,违反纪律,被给予记过处分。
陈垚刚,男,学号:2021050540204,2021级表演二班学生,因在2022年3月18日疫情期间擅自离校,违反纪律,被给予记过处分。
韩靖彦,男,学号:2021050540208,2021级表演二班学生,因在2022年3月18日疫情期间擅自离校,违反纪律,被给予记过处分。
程子綦,男,学号:2021050240303,2021级播音与主持艺术(新媒体)一班学生,因在2021年11月19日私刻公章,违反校规校纪,被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张泽,男,学号:2021050240132,2021级播音与主持艺术(新媒体)一班学生,因在2022年10月29日翻墙外出夜不归宿,违反校规校纪,被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乔莲蕊,女,学号:2021050340111,2021级影视摄影与制作班学生,因在2022年5月15日疫情期间擅自离校,违反纪律,被给予记过处分。
杨雅雯,女,学号:2021050340116,2021级影视摄影与制作班学生,因在2022年5月15日疫情期间擅自离校,违反纪律,被给予记过处分。
郝雨洁,女,学号:2021050140110,2021级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制作)二班学生,因在2021-2022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作弊,违反考试纪律,被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闫睿,男,学号:2021050240424,2021级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二班学生,因在2021-2022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作弊,违反考试纪律,被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张慧斌,男,学号:2021050240129,2021级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一班学生,因在2023-2024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作弊,违反考试纪律,被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王蔚亮,男,学号:2021050540124,2021级表演一班学生,因在2021-2022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作弊,违反考试纪律,被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张紫悦,女,学号:2021050540132,2021级表演一班学生,因在2021-2022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作弊,违反考试纪律,被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翟慧强,男,学号:2021090240141,2021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技术方向)班学生,因在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作弊,违反考试纪律,被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牛雅耀,男,学号:2023090920120,2023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1班学生,因在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作弊,违反考试纪律,被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杨浩伟,男,学号:2021090840134,2021级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班学生,因在2024年9月参与打架,违反校规校纪,被给予记过处分。
杨海强,男,学号:2021090240138,2021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技术方向)班学生,因在2024年9月参与打架,违反校规校纪,被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鉴于以上十六名同学在受处分期间表现良好,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处分期间内无再违纪现象。为体现育人为本,教育为主的原则,引导受处分学生积极上进,依据《山西工商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经本人申请,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报学生处,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决定解除白艳芳等十六名同学的违纪处分。
解除处分后,以上十六名同学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影响。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