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2025-06-18 11:19:12[当前版本] | 财务处 | 内容更新 |
2025-06-18 10:56:46 | 财务处 | 创建版本 |
各部门、各单位:
为及时、完整地对2025年上半年各项收支业务进行结算,请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到财务处办理以下事项:
一、上半年已经发生的业务,请及时取得相关票据并于6月底前办理完成报销事宜。
二、各项个人借款,如无特殊情况,务必在6月底前办理还款或报销手续,无故未办理,将暂缓发放当月及后期工资。
三、对于预付款项,请及时取得相关票据,并于6月底前办理完成报销事宜。
四、基建维修工程,根据工程完工情况,及时进行结算、验收工作,并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财务处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