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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8:09:19 | 学校办公室 | 创建版本 |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推进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二级学院管理水平和能力,健全完善二级学院制度体系,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在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学校《章程》现就二级学院制订规章制度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结合学校发展战略和办学定位,推动二级学院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制度体系,激发二级学院办学活力和内生动力,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1. 合法性原则:二级学院制订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文件以及学校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得与之相抵触。
2. 规范性原则:规章制度的内容应完整、明确,表述准确、严谨,逻辑清晰、结构合理,格式规范统一,确保具有可操作性和权威性。
3. 适应性原则:紧密结合二级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办学实际和发展需求,突出特色,使规章制度能够切实解决学院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促进学院内涵式发展。
4. 民主性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规章制度体现广大师生员工的意愿和利益。
动态性原则:根据学校发展战略、政策环境变化以及学院发展实际,及时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保持制度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三)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学校所属各二级学院的制度建设、修订及管理工作。二级学院制定的制度仅适用于本院范围内的管理与运行,需与学校整体规章制度保持一致,不得冲突。
二、制度制订的体系框架
(一)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包括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工作等方面的制度,确保党对学院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二)教学管理制度
涵盖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运行管理、实践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教学改革与创新等方面的制度,规范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三)科研与学科建设制度
涉及科研项目管理、科研成果管理、科研平台建设、学科建设规划、学科团队建设、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制度,提升学院科研创新能力,优化学科布局,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和协同发展,提高学科建设水平。
(四)师资队伍建设制度
包含人才引进、教师培养培训、职称评聘、绩效考核、薪酬分配、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的制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
(五)学生管理制度
包括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学风建设、奖助勤贷、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六)行政管理与服务制度
涉及学院行政事务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安全稳定、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制度,提高学院行政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保障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制度制订的程序
(一)立项论证
二级学院根据学院发展需求和实际工作情况,提出制度制订或修订计划,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立项论证,明确制度制订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和预期目标,形成立项报告,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备案。
(二)起草调研
成立制度起草小组,广泛开展调研工作,学习借鉴国内外高校相关经验做法,结合学院实际,起草制度初稿。在起草过程中,要充分征求学院教职工、学生代表、校外专家等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制度内容科学合理。
(三)征求意见
将制度初稿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分析和研究,对制度初稿进行修改完善。
(四)审议通过
制度修订完善后,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或党总支会议审议,要对制度的合法性、规范性、适应性、民主性等进行全面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经修改完善后,由党政联席会议或党总支会议表决通过。
(五)发布实施
制度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或党总支会议表决通过后,以学院文件形式发布实施,并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备案。同时,要做好制度的宣传解读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知晓并严格执行。
(六)修订与废止
制度原则上每5年全面修订一次,遇国家政策调整、学校战略变更或学院重大改革时,需及时修订。
制度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冲突,或因管理需求变化失去实际效用的,应及时废止,并发布正式文件说明。
修订或废止的流程参照本意见“制度制定的程序” 执行。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二级学院规章制度制订工作,研究解决制度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学院规章制度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制度制订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业务指导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二级学院制度制订工作的业务指导,定期组织开展制度建设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帮助二级学院提高制度制订的质量和水平。同时,要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答二级学院在制度制订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严格监督检查
学校将二级学院规章制度建设纳入学院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对二级学院制度制订、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制度建设成效显著的学院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制度建设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学院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制度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规章制度建设的重要性,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认真做好规章制度制订工作,并提出制订方案和目录,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后落实。不断完善学院制度体系,提升学院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山西工商学院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