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3 16:14:53 版本 : 关于给予李凯锋等八名同学考试违纪处分的决定
作者: 学生处 于 2025年07月03日 发布在分类 / 校内通知 下,并于 2025年07月03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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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
        6月30日上午体育学院2024级运动康复2班李凯锋(学号:2024070840213)在《大学英语2》课程考试过程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违反考试规定,属于考试作弊。
        6月30日上午三牛学院2024级工商管理(通才)1班任佳奕(学号:2024060340127)在《大学英语2》课程考试过程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违反考试规定,属于考试作弊。
        6月30日下午音乐舞蹈学院2023级舞蹈编导2班廉晨景(学号:2023080140214)在《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考试过程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违反考试规定,属于考试作弊。
        6月30日下午外国语学院2023级商务英语2班贾洁慧(学号:2023120340209)在《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考试过程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违反考试规定,属于考试作弊。
        7月1日上午护理学院2023级护理学8班杨涵琪(学号:2023130140838)在《大学英语4》课程考试过程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违反考试规定,属于考试作弊。
        7月1日上午护理学院2023级助产学3班白露(学号:2023130240302)在《大学英语4》课程考试过程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违反考试规定,属于考试作弊。
        7月1日上午护理学院2023级护理学5班黄琛茜(学号:2023130140513)在《大学英语4》课程考试过程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违反考试规定,属于考试作弊。
        7月1日上午商学院2023级文化产业管理班赵惠灵(学号:2023040940136)在《大学英语4》课程考试过程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违反考试规定,属于考试作弊。
        根据《山西工商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修订)》(工商院教〔2018〕23号文件)第三章,第六条,第一类,第(一)款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以上八名同学留校察看处分,该科成绩无效,且不能参加期末补考。
以上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如有异议,可在接到处理决定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由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按照职责进行处理。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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