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8 09:46:30 版本 : 关于印发《山西工商学院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 设备处/信息化建设中心 于 2025年08月18日 发布在分类 / 规章制度 下,并于 2025年08月18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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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西工商学院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提高学校信息化水平,确保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充分发挥数字化校园平台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提质增效作用,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山西工商学院
2022年6月13日

山西工商学院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信息化建设及信息化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充分发挥数字化、信息化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提质增效作用,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工作是指涉及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实施、管理和应用等相关工作。包括: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信息化业务平台建设与管理、信息化资源建设与管理、信息化项目管理、信息化赋能及安全建设与管理。 

        第三条 学校信息化工作立足于保障学校网络及信息安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升师生信息素养,加快数据治理和大数据赋能,繁荣校园网络文化,培养具备信息化素质的应用型人才。

        第四条 学校信息化工作推进实行“统一领导、整体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工作职责

        第五条 “山西工商学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的信息化工作决策、执行机构,全面负责和领导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领导和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领导全校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六条 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学校信息化建设重大问题,制定实施学校信息化发展的规划和政策,通过信息化大数据分析,优化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目标制定和推进策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和发展规划;

        (二)审议学校信息化运行管理及网络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

        (三)布置和安排信息化建设阶段性任务和责任分工,明确资源分配以及考核机制;

        (四)对学校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行决策;

        (五)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中心的工作报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设备处/信息化建设中心

        第七条 设备处/信息化建设中心具体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管理、实施和运维工作,是学校信息化建设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学校信息化工作进行统一监管,协调解决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的关键问题;

        (二)组织编制并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信息化建设年度项目计划,制定学校信息化工作规章制度、信息化建设规范标准;

        (三)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和业务系统的运行管理,细化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校园网络和信息化业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涉及师生个人信息的业务系统,需明确收集范围、用途及存储期限,取得本人同意后方可处理;建立个人信息泄露应急预案,发生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领导小组和属地网信部门报告;

        (四)负责对各部门有关应用系统、基本软硬件设施建设方案进行审批,对各部门应用系统的建设进行指导、监督和实施,并对各部门信息化工作和人员进行监管和考核;

        (五)负责对所有进入学校校区运营的通讯信息技术企业进行统一工作协调和监管;

        (六)负责对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对学校有关信息化工作的资料进行备案、存档;

        (七)负责对学校各部门信息化应用与管理人员进行网络技术、信息安全和有关系统业务应用培训和宣传;

        (八)负责学校信息化业务系统的应用和二次开发,并制定相关部门信息化业务流程考核标准和工作职责;

        (九)负责组织学校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课题研究;

        (十)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学校各职能部门是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执行机构的重要成员,肩负着深入推广、应用学校信息化成果的重要责任,主要职责是:

        (一)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学校开展信息化建设、管理和应用推进工作;

        (二)建立、健全本部门信息化应用和管理制度,制定部门信息化人员岗位职责,明确负责人和信息助理;

        (三)负责按照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对本部门信息化需求进行调研和内部论证;

        (四)负责本部门业务应用数据的填报,并为提交的数据负责;

        (五)配合设备处/信息化建设中心完成本部门业务系统与学校信息化平台的对接、验收;

        (六)负责本部门相关业务系统、数据的及时更新和维护,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七)负责做好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三  信息化建设过程管理

        第九条 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业务系统建设,数据治理及大数据展示应用,一站式服务大厅及应用门户的推广和宣传等。

        第十条 学校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各部门信息化工作的需求,由设备处/信息化建设中心负责受理和推进,学校各部门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工作,根据《山西工商学院信息化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中的具体流程和步骤执行。所有立项审批项目必须经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 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如下:

        项目建设要建立健全责任制,明确项目负责人和责任人,严格执行内部论证、合同管理、过程监管、验收交接等制度,包括:

        (一)项目采购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学校采购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二)项目实施应当严格按照需求方案执行,切实履行合同;

        (三)项目实施由设备处/信息化建设中心进行全程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四)项目竣工后,由设备处/信息化建设中心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按照建设标准和效果达成进行验收,不符合标准规范、未达到预期效果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并重新组织验收。

        第十二条 项目资料要及时归档,与项目建设有关的主要技术文档资料(主要包括需求分析报告、项目立项申请书、建设方案、合同、验收报告、技术文件等)统一进行备案归档。

        第十三条 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对信息化推进工作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信息化规划和计划的执行落实情况、制度落实情况、项目建设进度、项目质量、信息安全状况等,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第四章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设备处/信息化建设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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