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2025-09-16 16:08:15[当前版本] | 科学技术处 | 内容更新 |
2025-09-16 15:45:57 | 科学技术处 | 创建版本 |
各单位、各部门:
近日,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晋规办字〔2025〕12号)已发布,为做好结题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序号 | 课题编号 | 课题名称 | 负责人 |
1 | 2023YY349 |
“双碳目标”背景下企业碳排放“漂绿”行为预防机制研究 |
李敬端 |
2 | 2024YB217 |
“非遗+演艺”赋能山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 |
陈晓琪 |
3 | 2024YB218 |
山西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与绿色转型协同发展路径研究 |
王芳 |
4 | 2024QN175 |
数字经济驱动新质生产力的机理分析与实施路径研究——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视角 |
邵倩 |
5 | 2024QN176 |
营商环境对山西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影响的实证分析 |
田力 |
6 | 2024QN177 |
新质生产力驱动下的山西省经济转型升级路径研究 |
许苗 |
7 | 2024QN178 |
新质生产力赋能山西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路径研究 |
陈晓丽 |
8 | 2024QN179 |
数字经济赋能山西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证研究 |
杨文照 |
9 | 2024QN180 |
山西省文化遗产的数字化重构与赋能研究 |
吴越 |
10 | 2024SZ031 |
新时代美育融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
田雯娟 |
二、结题要求
(一)总体要求
提交结题报告如首次鉴定不通过,可修改后再次提交申请,两次申请间隔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第二次申请结题仍鉴定不通过的,该课题予以终止或撤项,并追回课题经费。
(二)成果要求
按照各类别申报通知(见附件1)要求,提交相应成果。
研究报告要有翔实的调研数据及问题分析,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字数不少于1万字,可以不发表。获得批示的研究报告、发表的理论文章、刊发的论文、出版的专著需体现“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或“山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