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 2025-09-19 11:20:07[当前版本] | 明德书院 | 格式调整 |
| 2025-09-19 11:16:54 | 明德书院 | 创建版本 |
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山西省学校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进一步强化我校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提升教职工安全履职能力,保障校园安全稳定与师生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条例》专题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5年9月20日-10月30日
二、学习人员
全体教职工
三、学习内容
《山西省学校安全条例》(具体见附件)
四、学习方式
教职工可结合工作安排,通过 “自主学习 + 部门集中学习” 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学习,集中学习时间由各部门自行统筹。
五、学习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员参与。各部门需高度重视,确保无遗漏、全覆盖,部门负责人需带头学习,做好学习动员与督促;
(二)结合岗位,学以致用。教职工需对照《条例》要求,梳理自身岗位安全风险点(如教师关注课堂安全与学生欺凌预防、后勤人员关注设施设备安全与食品安全等),形成岗位安全履职清单;
(三)按时提交,保证质量。学习结束后,教职工个人自主需撰写 800 字左右学习心得;若部门集体组织学习,提交集中学习通讯稿即可。
(四)统一提交,学分认定。各部门培训联络人全面把关, 并于10 月 30 日 17:00 前,将学习心得或者部门学习通讯稿(Word 格式,文件命名为 “部门 + 姓名 +《山西省学校安全条例》学习心得”/部门 +《山西省学校安全条例》学习通讯”)提交至明德书院,审核通过由明德书院认定 3 个学分。
教师发展中心 明德书院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