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 2025-11-03 10:21:46[当前版本] | 科学技术处 | 内容更新 |
| 2025-11-01 11:50:44 | 科学技术处 | 创建版本 |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科研管理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成果审核与课题申报效率,结合近期平台审批中发现的学术论文界定模糊、材料上传不规范、流程操作疏漏等问题,现就平台使用常见错误规避、课题申报操作流程及成果备案要求明确如下:
一、学术论文备案
(一)学术论文的界定
参考《山西工商学院科研成果及绩效管理办法》中第二章第六条的内容,及《关于学术期刊投稿诚信风险的提示》(院科函〔2024〕65号)的内容,以界定学术论文。特别强调以下几点:
1.C级及以上的中文期刊论文要求在知网、维普、万方中任一平台的总库中收录,即在三网首页的一框式搜索中可以检索到。
2.C级及以上的中文期刊须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可查。
(二)平台填写及上传资料
1.引文格式请使用知网等平台的文献导出功能导出GB/T 7714-2015 格式引文。请注意,在知网导出时须选择期刊论文条目,不能使用数据库为科技成果的文章。
2.论文成果的刊号指ISSN或CN号,并非刊期。
3.注意论文发表年月,与网络数据库上展示的时间一致或与实体期刊上展示的出刊时间一致。另外,期刊封面的刊期并不一定指月份,请参考版权页展示的出刊信息。
5.B2级及以上论文须上传论文简介,C级、D级论文无需上传论文简介。
6.确认论文为学术论文后,请在“是否学术论文”处勾选“是”。如勾选“否”,则不符合成果备案要求,予以退回。
7.是否知网收录请照实填写。未被知网收录的文章,如校刊、万方维普收录、外文期刊等,请选择“否”。
8.请注意填写学科分类,根据论文主题选择人文社科或理工农医。
二、著作备案
1.著作上传的材料中需有网页提示的备案材料,包括:著作PDF,含封面、扉页、目录页、第1章及版权页等;国家新闻出版署-出版物信息查询页PDF;简要介绍PDF。
2.著作上传材料中须包含出版书籍的前言等可以证明备案人撰写字数的材料。
3.教材无需在科研系统内上传。
三、科研获奖备案
1.获奖只上传科研获奖,其他获奖无需上传。
2.科研获奖上传的材料除获奖证书外,需包括获奖作品资料PDF等。
3.若无获奖证书,需上传公布评奖结果的通知等。
四、知识产权成果备案
1.备案材料除证书外,还需提供官网查询页PDF等内容。
2.专利需上传知识产权申请所需材料审批表,以及说明书或设计图。
3.软件著作权需上传知识产权申请所需材料审批表、软件的鉴别材料说明书、含申请人信息等相关材料。
五、科研课题管理
(一)纵向课题申报与立项
1.在申报阶段,课题负责人上传的申报书为无签字盖章的电子版。
2.经学校批准申报后,课题负责人可在“已申报的课题”一栏看到该课题状态变为“上传盖章版申报书”,此时须上传盖章签字齐全的申报书扫描件,替换原申报书。
3.上传完成,经过审批后,正式立项,可在“我的课题”中查看,并补充相关信息。
4.如在学校审核期间申请书被科研工作人员驳回,课题负责人可在首页的待办中查看,并在驳回再提交的截止日期前完成上传修改版申请书。在“已申报的课题”一栏内无法修改。
(二)横向课题申报与立项
1.在申报阶段,课题负责人上传盖章版合同和到账凭证。
2.经学校批准申报后,课题负责人可在“我的课题”一览看到该课题状态变为“已立项”,并补充相关信息。
(三)校级课题申报与立项
1.在申报阶段,课题负责人上传的申报书为无签字盖章的电子版。
2.经学校批准确定立项后,课题负责人可在“已申报的课题”一栏看到该课题状态变为“上传盖章版申报书”,此时须上传盖章签字齐全的申报书扫描件,替换原申报书。
3.上传完成,经过审批后,正式立项,可在“我的课题”中查看,并补充相关信息。
4.如在学校审核期间申请书被科研工作人员驳回,课题负责人可在首页的待办中查看,并在驳回再提交的截止日期前完成上传修改版申请书。在“已申报的课题”一栏内无法修改。
(四)课题过程管理
各阶段研究过程中,依据实际情况在“我的课题-在研项目”中,结合研究进度同步上传阶段性资料。系统中各阶段资料(含申报、开题、中期、结项、装订本等)须与课题实际研究进展完全对应、全程可溯。过程资料的上传情况,将作为经费支出的佐证,完成相应阶段的资料上传,方可进行经费报销。
对研究周期短、无常规过程节点的课题,需上传课题研究活动记录表(见附件),详细注明研究阶段、核心活动、参与人员等信息,作为过程完整性的补充证明。
六、补充说明
科研人员在使用系统时,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科研秘书老师或在科研管理数字服务平台答疑群内咨询。未入群的老师可联系科研秘书邀请入群。
联 系 人:刘瑜琦
联系电话:0351-5278918
联系地址:龙城校区厚德楼405室
附件:课题研究活动记录表
科学技术处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