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 2026-01-06 11:44:31[当前版本] | 科学技术处 | 内容更新 |
| 2026-01-06 11:39:50 | 科学技术处 | 创建版本 |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确保项目研究工作规范、稳步推进,现对在研纵向科研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集中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研究期过半的在研纵向科研项目。
根据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及《山西工商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工商院科〔2024〕17号)相关规定,研究期不足一年(含一年)且管理部门不作要求的课题可免于中期检查;研究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或研究期不足一年(含一年)但管理部门有要求的课题,应在研究期过半时的一个月内完成中期检查。
二、核查安排
(一)项目负责人自查
1月8日前,各项目负责人对照管理办法及立项时间,自查中期检查工作完成情况及学校科研管理数字服务平台中相关资料。尚未完成的,须立即向所在科研单位报备,并准备中期检查答辩PPT和中期检查报告。
(二)科研单位汇总与督促
科研秘书对本单位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核查学校科研管理数字服务平台中相关资料,汇总应完成但未完成中期检查工作的项目信息,填写《科研项目中期检查答辩安排表》(见附件1),于1月11日前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三)组织中期检查答辩
科研单位或科学技术处于1月19日前,组织中期检查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分组另行通知。
(四)科学技术处集中核查
科学技术处将于1月21日起,依据课题清单和平台备案材料,对所有课题的中期检查情况进行集中核查,并通报完成情况。
三、中期检查要求
各课题组就所承担课题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等进行说明和分析,对照预期成果总结阶段性研究成果,重点是反思、归纳、细化、深化。
答辩前需提交中期检查答辩PPT及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版3份。每个课题组答辩时间控制在8-10分钟。如课题主管部门未规定,中期检查报告可参考附件2《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如有重要变更,需提交《山西工商学院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3)。
四、结果处理
对于未按时完成中期检查工作的项目,科学技术处将根据管理办法采取提醒、约谈、直至暂停项目经费使用等措施,并记入项目负责人科研信用记录。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管理责任,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保质完成项目中期检查,为后续研究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1.科研项目中期检查答辩安排表
2.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3.山西工商学院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联 系 人:张宇
联系电话:0351-5278918
联系地址:龙城校区厚德楼405室
邮箱地址:sxgsxykjc@163.com
科学技术处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