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 2026-01-09 11:35:56[当前版本] | 科学技术处 | 内容更新 |
| 2026-01-08 18:48:31 | 科学技术处 | 创建版本 |
各科研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科研人员要恪守科学道德准则,遵守科研活动规范,践行科研诚信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科研诚信意识,提升科研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科研诚信承诺书的签订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对象
我校全体科研人员。
二、签订内容
1.科研单位签订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
2.各科研单位组织全体科研人员(包括在职能部门任职的教师)签订个人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三、签订要求
各科研单位须严格落实科研诚信与科技伦理管理主体责任,学院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推动制度落地,确保科研诚信承诺书覆盖全体科研人员,含在其他职能部门任职但科研工作归口本单位管理的教师。
四、提交资料
1月12日前,各科研单位按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扫描版)(见附件1),命名方式:科研单位名称-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
2.个人科研诚信承诺书(扫描版)(见附件2),命名方式:科研人员姓名-个人科研诚信承诺书;
3.2026年度科研诚信承诺书签订情况表(电子版)(见附件3),命名方式:科研单位名称-2026年度科研诚信承诺书签订情况表。
联 系 人:刘瑜琦
联系电话:0351-5278918
联系地址:龙城校区厚德楼405室
电子邮箱:sxgsxykjc@163.com
附件:1.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
2.个人科研诚信承诺书
3.2026年度科研诚信承诺书签订情况表
科学技术处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