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6 16:16:42 版本 : 关于进一步明确教师教学竞赛奖励认定标准的通知
作者: 学校办公室 于 2026年03月16日 发布在分类 / 校内通知 下,并于 2026年03月16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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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6:27:06[当前版本] 学校办公室 内容更新
2026-03-16 16:16:42 学校办公室 创建版本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我校教师教学竞赛奖励认定工作科学合理、有据可依,结合《山西工商学院教师教学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工商院〔2024〕2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现就竞赛奖励认定标准作如下补充。

      一、竞赛项目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教师教学竞赛清单》目录内且主办单位不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的,不予奖励;

      二、竞赛项目的赛事组织层级选拔环节不完善,竞赛流程系统性不足,完整性欠缺的,不予奖励;

      三、竞赛项目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教师教学竞赛清单》目录内,但主办单位不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的,国家级比赛按照“省级A类”予以认定,省级比赛按照“省级B类”予以认定。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教师教学竞赛清单》及我校教师参赛情况,自发文之日起,启用2026版竞赛目录(见附件)。

 


  附件:山西工商学院教师教学竞赛目录.xlsx
 

   山西工商学院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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