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 2026-03-23 13:20:45[当前版本] | 科学技术处 | 内容更新 |
| 2026-03-23 13:20:26 | 科学技术处 | 内容更新 |
| 2026-03-23 13:19:44 | 科学技术处 | 创建版本 |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人工智能+”战略部署,加快培育一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强化数据要素高效供给,树立行业应用标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赋能我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征集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征集领域。主要面向但不限于科学研究、工业制造、农业农村、智慧能源、交通运输、金融服务、医疗卫生、教育教学、商务领域、人力资源、文化旅游、应急管理、气象服务、绿色低碳、公共安全、城市治理等重点领域,以及低空经济、智慧驾驶、具身智能、生物制造等创新领域的高质量数据集。
(二)数据集质量要求。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是指经过系统化的采集、汇聚、清洗、标注等全流程数据处理,可直接用于开发和训练人工智能模型,并能有效提升模型性能的行业数据集合。根据数据所蕴含知识类型,可分为行业通识数据集和行业专识数据集。数据集可包含结构化数据、文本、视频、音频、图形图像等多种模态,数据规模原则上应达到TB级。数据集应为已建成或在建项目,具备实际业务应用场景,并在技术先进性、模式创新性、应用示范性以及动态更新机制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申报流程
(一)填写申报资料
申请人认真阅读通知,在科研管理数字服务平台(http://10.2.8.20/)进行申报,在“申报书”上传《山西省高质量数据集申报书》(见附件1)(命名方式:姓名+申报书)。
(二)院部推荐
请各院部在认真组织课题申报的基础上,对申请人在线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科研秘书审核、科研负责人审核),并指导申请人修改完善申报资料。
申请人填报平台时间截止至3月24日12时,院部线上审核时间截至2026年3月24日15时。
(三)资料报送
在科研管理数字服务平台中通过审核的申报课题,2026年3月24日17时前,各院部科研秘书统一将推荐申报项目的申请书纸质版1份(用A4纸双面印制)。同时,将《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文件命名方式:院部名称+2025数据集。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待科技处将盖章版申请书返还申请人后,申请人将其扫描成pdf文件(命名方式为“所在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上传至科研管理数字服务平台。
申报资料电子版,以平台资料为准。各院部统一提交的纸质版须与线上填报信息保持一致,科研秘书在汇总与审核时请务必确保信息准确、完整、规范。
三、支持措施
对入选的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高质量数据集,省数据局将在供需对接、资源协调、场景应用等方面给予支持,并择优推荐至国家数据局。同时,推动其入驻国家高质量数据集管理服务平台,开展数据资源登记,试点数据产权登记,支持在数据交易中心上架,多渠道实现推广应用与价值释放。
联 系 人:张惠
联系电话:0351-5278918
电子邮箱:sxgsxykjc@163.com
联系地址:龙城校区厚德楼405室
附件:1.山西省高质量数据集申报书
2.XXX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