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 2026-04-03 11:10:10[当前版本] | 教务处 | 格式调整 |
| 2026-04-03 11:07:25 | 教务处 | 创建版本 |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强化高校教材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提升教材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实施与教材使用监测工作的通知》(教材厅函〔2023〕5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普通高等学校教材使用监测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26〕25号)要求,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监测范围
2025-2026学年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具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的各类教材(含境外引进教材,但不包括讲义、教案等没有正式出版的材料及教师用的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
二、监测内容
(一)对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情况实施重点监测。
(二)对普通高等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选用情况实施重点监测,同时监测省级规划教材选用情况和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其他各类教材选用情况。
(三)对教学活动中的各类教材使用情况实施跟踪监测。
三、监测方式
(一)落实教材选用审核制度。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凡选必审、质量第一、适宜教学、公平公正”的选用原则,对教材选用实行全面审核。强化马工程重点教材选用管理,坚持统一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对应课程必须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
(二)落实教材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学校教材使用监测工作要求,综合运用大数据、问卷调查、实地访谈等方式开展工作,加快推进教材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按时报送教材使用数据,实现教材使用情况的常态跟踪、长效管理。
(三)落实教材问题快速反馈机制。各教学单位要健全教材问题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畅通意见反馈渠道,对发现的问题教 材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反馈教务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教学单位要切实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学校教材管理制度,健全工作责任体系,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对2025-2026学年使用的教材开展自查工作,按时完成监测任务。
(二)规范资料报送。按照《教材建设与使用数据信息填报说明》(附件)的填报要求,各教学单位于4月12日前将《2025-2026学年教材建设与使用监测数据信息表》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
(三)注重结果运用。各教学单位要将监测结果作为教材选用的重要依据,强化教材质量评价,健全教材退出机制,坚决淘汰水平低、质量差、问题多的教材。要将教材监测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结合起来,全面核查教材体系对人才培养方案的支撑度,推动教材监测与教学指导的深度融合。
附件:1.2025-2026学年教材建设与使用监测数据信息表
2.教材建设与使用数据信息填报说明
教务处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