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 2026-06-05 15:39:22[当前版本] | 学生处 | 格式调整 |
| 2026-06-05 15:37:01 | 学生处 | 创建版本 |
各二级学院:
武佳瑞,女,学号:2022130140931,2022级护理学9班,因2025年4月2日、4月3日、4月7日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未遵守学校管理规定,被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张慧媛,女,学号:2023020340142,2023级互联网金融1班,因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作弊,违反考试纪律,被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鉴于武佳瑞、张慧媛同学在受处分期间表现良好,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处分期间内无再违纪现象。为体现育人为本,教育为主的原则,引导受处分学生积极上进,依据《山西工商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经本人申请,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报学生处,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决定解除武佳瑞、张慧媛同学的留校察看处分。
解除处分后,武佳瑞、张慧媛同学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影响。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