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 2026-06-06 11:19:59[当前版本] | 教务处 | 格式调整 |
| 2026-06-06 11:16:47 | 教务处 | 创建版本 |
各教学单位:
《关于开展2026年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申报的通知》(工商院教〔2026〕15号)要求,经二级学院申报、学校评审等相关工作程序,确定3个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教务处反映。
公示期自2026年6月6日至6月10日
联系人:张富强
附件: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
教务处
202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