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 2026-06-22 08:45:11[当前版本] |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 格式调整 |
| 2026-06-08 14:59:46 |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 创建版本 |
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西工商学院校院两级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工商院质〔2024〕7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新一届校院两级教学督导换届选聘工作。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聘期
本届督导聘期自2026年9月1日起,任期三年。
二、聘任条件补充说明
1.任职条件按照办法第七条规定执行。对于教学经验丰富、督导成效突出、身体条件允许且能正常履职者,可根据学校银龄教师聘用有关政策,入选年龄放宽至不超过75周岁(含75周岁)。
2.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者,可优先纳入选聘范围。
三、工作要求
校级教学督导由各教学单位择优推荐,推荐人选需填写《山西工商学院校级教学督导推荐表》(附件);院级教学督导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选聘,确定人选后正式发文并报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备案;相关材料请于7月12日17:00前报送至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张雪姣 张 婷;联系电话:0351-5278852
电子邮箱:gsjxdd@163.com
地 址:龙城校区厚德楼313室
附件: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