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 2026-06-13 12:41:47[当前版本] | 学生处 | 内容更新 |
| 2026-06-13 12:40:38 | 学生处 | 内容更新 |
| 2026-06-13 12:37:46 | 学生处 | 内容更新 |
| 2026-06-13 12:35:28 | 学生处 | 创建版本 |
各二级学院:
传媒学院2022级表演班赵晨远(学号:2022050540138)、2022级表演班黄子轩(学号:2022050540111)、2022级表演班陈成郡祖(学号:2022050540102)、2022级播音与主持艺术2班李思宜(学号:2022050240214),于2024年6月25日晚上外出聚餐,饮酒后回校,在校门口发生交通意外,违反校规校纪,造成不良影响。
鉴于以上同学在受处分期间表现良好,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处分期间内无再违纪现象。为体现育人为本,教育为主的原则,引导受处分学生积极上进,依据《山西工商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六条规定,经本人申请,传媒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报学生处,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决定解除赵晨远同学的留校察看处分,解除黄子轩同学、陈成郡祖同学、李思宜同学的警告处分。
解除处分后,以上四名同学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影响。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