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 2026-07-02 08:45:00[当前版本] | 教务处 | 格式调整 |
| 2026-07-02 08:42:38 | 教务处 | 创建版本 |
各教学单位:
按照《山西工商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工商院教〔2025〕24号)《关于公布2023年校级精品和优质课程立项名单的通知》(工商院教〔2024〕4号)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立项的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23年立项校级优质、精品课程(含2021年度延期结项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结项验收条件
1.原则上完成项目申报书中承诺的全部建设内容,并完成相应研究成果。
2.原则上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在线上教学平台正常运行至少两个学期,并且运行效果良好。其他类型的课程线下运行至少两个学期。
三、结项验收流程
1.教学单位初评。课程负责人完成《山西工商学院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申请书》(附件2)及支撑材料,各教学单位对课程建设项目结项资料组织初评,在验收申请书中填写单位意见。
2.学校审核验收。教务处完成形式审核后组织专家组进行资料评审验收。
四、材料要求
2026年7月25日前,各教学单位统一提交结项验收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至教务处教研科,并将结项验收申请书、支撑材料及汇总表(附件3)等资料电子版统一压缩成WinRAR压缩包,以“立项编号+课程名称”命名,发送至jxyjkjwc@sxtbu.edu.cn。
五、其他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督促课程负责人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做好本次结项验收工作。
2.对未能参加结项验收的课程和验收不合格的课程,课程负责人应提交明确的整改计划,由各教学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送教研科。
附件: 1.2023年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名单
2.山西工商学院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申请书
3.山西工商学院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 7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