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 2026-10-12 17:27:03[当前版本] | 资产处 | 内容更新 |
| 2026-10-12 17:25:02 | 资产处 | 内容更新 |
| 2026-10-12 17:18:53 | 资产处 | 创建版本 |
为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强化使用部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学校资产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资产清查暨资产管理考核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清查和考核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和考核是指各单位占有、使用和管理的各类资产的数质量情况和管理使用情况。具体内容主要有:全部固定资产和低值耐用品的数量、质量及日常管理情况。数量就是要账、卡(标签)、物一致;质量就是要形态完整、功能完备、干净整洁;日常管理主要是查看资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有资产台账、是否有日常检查登记和维护记录、行政办公用品是否有发放签字记录,所占用库房资产放置是否整齐、整洁,账目清楚。所清查资产以2026年10月10日前入库时间为准。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资产清查及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产处410办公室,主要负责资产清查各项工作的统筹安排、部门协调、工作报告撰写等。各单位要成立以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资产自查工作。
学校资产清查和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杨建国
副组长:杨荣辉 郭俊芝 各院部负责人
成 员:曹运明 穆晓来 薛艳艳 任志宏 马晋兵 董 媛 王晓兰 冀梓萱 智未杰 李 鑫 杨 悦 宋泽营 郝康健 王 浩及各院部资产员
三、清查时间
资产清查工作从2026年10月12日开始,于2026年12月30日结束,分四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10月12日至10月20日),由各院部按照清查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本部门资产自查工作,清点、核实各类资产的使用数量、使用状态及账、卡、物的一致性,并于2026年10月31日前,将《资产自查工作总结报告》报送至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
第二阶段:清查阶段(10月21日至12月20日),由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成员会同各院部资产管理员,对各院部使用、占有资产的数量、完整性及维保情况进行全面盘点、清查。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12月20日至12月27日),对在清查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项督办、整改落实,确保各类资产状态的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
第四阶段:总结汇总(12月28日至12月30日),清查小组成员将各自负责的资产清查情况予以总结,并将总结情况报告交资产处。
四、清查和考核目标
(一)账实清楚,摸清家底。此次资产清查和考核工作是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以账查物和以物对账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确保各类资产全部清点到位。
(二)完善制度,夯实基础。各部门要将清查和考核的过程变成制度完善的过程,不断强化重点环节、关键节点的工作落实。针对在清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查原因,想实招,用实策。
(三)优化配置,提升保障。坚持教育教学与资产管理并重,根据办公场所和教学需求,不断优化资产配置结构,充分发挥资产物资的保障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资产清查是学校资产管理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责任到人,确保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二)各单位要有一盘棋思想,统筹好工作和清查关系,严格按照“统一时间、统一节点、统一方法、统一要求”开展资产清查工作,防止因一家拖延而影响全校整体工作进度。
(三)各单位开展自查工作时,要把实物盘点同账务核查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查清资产的来源、去向和现状,查清资产编号。做到不重不漏、全面彻底。
(四)各单位在资产清查工作完成后,对于不能正常使用,尤其是占用公共空间、存在消防隐患、影响校园环境的各类资产,要按照《山西工商学院资产管理制度》,予以处置。
(五)本次清查和考核结束后,清查和考核领导小组要形成报告,对清查和考核情况予以讲评。要把本次资产盘查结果将作为本年度资产管理员年终考核和评比结果,对优秀资产管理员予以表彰补助,对不称职的资产管理员予以通报批评、赔偿资产、停发兼职资产员基本补助、取消绩效奖金、取消资产管理员资格等相应处罚。
附件:
1.2026年资产清查时间安排表
2.《资产自查工作总结报告》模版
3.《资产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4.《资产/设备明细(备查表)》
资产处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