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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1—2025年)工作指南》和《山西工商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工商院〔2021〕13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审核评估实际,现下达《山西工商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任务清单(职能部门)》(见附件)。请各职能部门对照任务清单,扎实开展自评自建,加快补齐短板,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评估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高质量、高标准部署并落实工作任务,在对工作任务进行研究、梳理的基础上,编制并下达《山西工商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任务清单(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配合各职能部门完成《××(部门)审核评估工作任务进展报告》撰写工作。两份材料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于2023年3月31日前提报至评建办公室。
二、强化目标,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执行一把手负责制。审核评估过程中任何单位或个人牢固树立目标责任,按时按点推进审核评估工作进程,克服各种因素对审核评估工作造成的非必要影响,保证审核评估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沟通,提高效率。为加强沟通、协调审核评估工作中相关事宜,提升工作效率,请各部门、各单位于2023年3月13日前及时更新审核评估工作企业微信群中的审核评估负责人及信息联络员。
附件:山西工商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任务清单(职能部门)
评建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
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2023-03-20 15:34:24[当前版本] |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 内容更新 |
2023-03-06 15:32:49 |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 内容更新 |
2023-03-06 15:32:20 |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 内容更新 |
2023-03-06 15:31:58 |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 内容更新 |
附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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