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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路智超同学考试违纪处分的决定
作者: 学生处 于 2023年03月08日 发布在分类 / 校内通知 下,并于 2023年03月08日 编辑
学生工作部(处)

各二级学院:

        在3月3日下午组织的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

        商学院2020级工商管理2班路智超(:2018040240222)在《经济学》课程考试过程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参加考试,违反考试规定,属于考试作弊。

        依据《山西工商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修订)》第三章第六条和《山西工商学院诚信考试实施办法》(工商院教〔2020〕17号)第七条之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路智超同学记过处分,该科成绩无效。

        以上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如有异议,可在接到处理决定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由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按照职责进行处理。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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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8 20:16:35[当前版本] 学生处 创建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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