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安排,现组织2023年度上半年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的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凡2018年-2021年立项的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符合结项标准的均可申请结项。
二、结题要求
1、结项标准参见《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附件1)
2、结项材料准备: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分别认真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2)和《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3)。
附件须提供项目相关研究成果的佐证材料。研究成果包括:项目研究报告及成果复印件(包括论文封皮、著作、奖励等复印件),与成果有关的佐证材料。
以上结题材料纸质版按照“结项报告书、研究报告、成果复印件”顺序胶装成册,统一蓝色封皮,一式3份,于2023年5月19日前报送至科技处(厚德楼405),同时将电子版压缩发送至科技处邮箱。邮件以“姓名+教育厅课题结项”命名。
联系人:曹翠英
邮 箱:sxgsxykjc@163.com
联系电话:2531065
科学技术处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