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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作者: 科学技术处 于 2023年05月06日 发布在分类 / 科技处 / 通知动态 下,并于 2023年05月06日 编辑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要求,现就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分类

       2023年度设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含委托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青年课题、教育部专项课题。

       二、申请人要求

       1.国家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项目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

       2.国家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3.国家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项目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5日后出生)。

       三、申报选题

       1.国家重点项目:申报国家重点项目必须从重点条目中选择,本年度拟立15项左右国家重点项目,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项目。

       2.其他级别项目:申报其他级别项目或课题可以从指南中选择选题(包括重点条目),也可以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拟选题。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四、申报项目/课题的资助额度

       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为35万元、一般项目为20万元、青年项目为20万元、西部项目为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5万元、青年课题为3万元。

       五、完成时限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5年,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六、注意事项

       1.项目/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项目/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

       2.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3.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七、申报流程

       1.院部指导:申请人根据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并交由所在单位、部门进行申报材料项目内审。项目内审需在2023年5月20日前完成。申报人根据内审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

       2.学校审核5月23日前,各申报人提交修改后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科研诚信承诺书》一份至科技处,参与学校审核。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指导。申报人根据学校审核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

注:提交至科技处的申报材料,需学院内审负责人在材料首页签名。

       3.线上正式申报:申报材料通过学校审核后,申报人于2023年6月3日前,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上传修改后的申报材料终稿正式完成线上申报。

       请各申报人注意时间节点,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申报及审核事宜。

       联系人:曹翠英

       电  话:0351-253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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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处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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