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山西省美育学会《关于发布“2023年度山西省美育学会科研专项课题指南”的通知》(晋社联字〔2023〕22号)要求,现将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把握当前美育工作的新形势聚焦学科融合,推动美育研究成果在美育实践中的创新与转化发挥山西省美育学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美育工作者的桥梁作用推进我省美育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和构建和谐美丽的山西贡献力量。
二、研究方向及项目
选题参考给定范围,结合个人工作实践和研究方向,自行确定申报课题名称。课题名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课题内容要围绕美育教育创新发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对策建议(具体内容见附件4)。
三、组织实施及要求
(一)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项目申报对象为我省从事美育的研究人员,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科研部门统一汇总后报送至科技处。
3.课题申请人应有合作团队,课题参与者不超过 5 人。
4.课题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二)立项周期和项目经费
1.项目周期: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2.项目经费:重点项目 0.5 万元,一般项目 0.3 万元
3.经费发放:中期检查通过,予以发放 50%的项目经费;中期检查未通过,予以提醒,并于补充检查通过后,予以发放 50%的项目经费。项目结项通过后,发放剩余项目经费。
四、申报、立项流程及要求
(一)申报:申报者填写《山西省美育研究立项课题申报书》(附件 1)一式4份,《科研诚信承诺书》1份经各单位审核后,会同《汇总表》于9月11日前由科研联系人统一报送至科技处(厚德楼405),并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档(WORD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二)评审:山西省美育学会将遵循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按照课题的研究方向和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委对《申报书》进行评审。
(三)立项:核准的立项课题,将于 2023 年10月在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 (http://sxskw.org.cn/) 进行公布每位课题负责人当年只能申报 1项美育学会专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 2 项课题的申报。
五、结项程序及要求
课题完成后,课题组于 2024 年9月25日前,分别将《山西省社科联专项课题研究项目评审 (验收) 申请表及活页》 (附件2、附件 3) 和课题最终成果以电子邮件及纸质形式 (申请表、活页、成果均为一式四份) 报送科技处申请结项。
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学术论文等,课题负责人应提交课题研究成果及查重报告,课题成果字数要求8000-10000 字,查重率不得超过 15%。由山西省美育学会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课题最终成果统一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课题,由山西省美育学会负责履行结项手续,颁发结项证书。
联系人:曹翠英
电 话:0351-2531065
科学技术处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