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山西社会主义学院招标课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山西社会主义学院2023年度科研课题结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鉴定结项的基本要求
1. 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
2. 成果正文字数不少于7千字(不包括注释和参考文献),调研报告不限字数,采用规范化的学术论文的注释方式。
3. 课题结果查重率不得高于20%(社会主义学院将对上报的结项成果进行知网查重,查重率高于20%的项目一律不结项)。
4. 课题成果要求选题新颖,观点创新,政治立场正确,具有全局眼光和国际视野,站在学术前沿;注意把总结经验和探索问题结合起来,提出的建议具有可操作性。
5. 课题完成后,经山西社院审定,通过结题的,颁发结项证书。不受理延期结项。对于重复性研究或抄袭别人观点的课题,一经查实,给予撤项处理。对撤项课题,将追回课题拨付经费。
6. 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及相关数据,由山西社会主义学院与作者共享。
7. 凡是选题范围内有价值的稿件,本院学报将优先录用刊发。
二、课题结项需提交的材料、要求及报送
1. 2023年10月18日前将《山西社会主义学院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一式2份)、《山西社会主义学院科研课题结项评审活页》(一式2份)、结项成果及查重报告复印件(一式2份)、科研诚信承诺书(1份)等结项材料报送至科技处,并同时将以上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单位+课题结项。
2. 《山西社会主义学院科研课题结项评审活页》不得出现课题组成员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
3. 如需要修改课题组成员,在《山西社会主义学院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最终项目组成员名单即可。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宇
联系电话:0351-2531065
附件:1.山西社会主义学院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
2.山西社会主义学院科研课题结项评审活页
科学技术处
2023年9月19日
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2023-09-19 09:09:06[当前版本] | 科学技术处 | 内容更新 |
2023-09-19 09:06:56 | 科学技术处 | 内容更新 |
2023-09-19 09:05:14 | 科学技术处 | 内容更新 |
2023-09-19 08:59:28 | 科学技术处 | 内容更新 |
附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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