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已开展2023年度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2年及以前立项的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
二、结项要求
立项时,使用的《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即为具有约束力的协议,课题负责人应严格按照申报评审书承诺的成果完成结题内容。此外,申报书中有的阶段性成果,必须提交,如有缺项,则不能结项。
三、结项材料
1、鉴定结项审批书3份(见附件1);
2、项目研究成果简介4份;
3、正式发表的成果复印件4份,成果是论文的,需提供发表刊物封面页、目录页以及论文全文,并在目录中用笔圈出自己的成果名称;
4、结项报告2份(见附件2);
5、成果原件1份。
四、结项流程
项目负责人于10月16日将结项纸质材料交至科技处。经科技处审核结项成果无误后,由负责人持结项材料到财务处、审计处审核盖章。财务处、审计处盖章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将纸质材料交还科技处,电子版本(Word版)打包命名为:名字+艺术科学规划课题,发至科技处邮箱:sxgsxykjc@163.com。
五、注意事项
如果不能按时结项,需提交变更申请(见附件3)一式三份至科技处,否则按撤项处理。
附件1: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书
附件2: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结项报告
附件3: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重要项目变更申请表
科技处联系人:张宇
联系电话:0351-2531065
科学技术处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