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4号)精神,加强高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增强大学生生涯规划意识,指导其及早做好就业准备,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山西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晋教学〔2023〕12号)要求,特制订我校《首届山西工商学院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实施方案》。
附件:首届山西工商学院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实施方案
山西工商学院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
首届山西工商学院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函〔2023〕1 号)要求,突出就业育人实效,赋能大学生职业发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山西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晋教学〔2023〕12号)精神,确保赛事有效实施,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首届山西工商学院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大赛目标
本次大赛旨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择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促进我校提高大学生生涯教育水平,做实做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三、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组委会由执行校长担任主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主任,学校办公室、校党办、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宣传处、后勤处、保卫处、就业创业处、纪检监督室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负责学校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整体统筹、运行、管理、指导等工作。赛事运行由就业创业处牵头落实,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参与落实。
大赛组委会成立赛事专家委员会,为参赛学生、指导老师提供专业辅导,并参与大赛评审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由校内外职业规划指导专家、优秀校友以及企业人资高管等组成。
四、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
赛事分为学生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及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赛道。
1.成长赛道。面向全校本科一、二年级学生,重点考察其职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围绕实现职业目标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时间持续提升职业目标达成度,增强综合素质和能力。
2.就业赛道。面向全校本科三、四年级学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个人发展路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适应度,就业能力与职业目标和岗位要求的契合度。
3.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赛道。面向学校就业指导老师,考察课程实施效果和教师教学水平,有关事项按照相关文件另行通知。
(二)同期活动
围绕主体赛事广泛开展各类就业指导和校园招聘活动。
五、大赛赛制
校赛采用初赛(班赛、院赛)、复赛(排位赛、复活赛)、校决赛三级赛制。
1.初赛。包含班赛和院赛两个环节,其中,班赛以班为单位,由各班辅导员负责组织;院赛为现场赛由各二级学院书记负责统筹部署、组织落实。
2.复赛。包含排位赛和复活赛两个环节,由大赛牵头部门组织落实。
3.校决赛。由大赛组委会协调各工作组共同落实。
六、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截至2023年10月28日)
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报名参赛,参赛选手均需通过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进行报名,要求各二级学院全体在校生(包括大四)报名参加,报名审核通过后可以上传参赛作品。
(二)初赛(截至2023年11月10日)
1.班赛:
(1)比赛形式:班会选拔,以现场路演形式呈现
(2)评选方式:辅导员推荐、二级学院审核,每班推荐至多不超过3名同学进入到院赛环节,或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情况制定相关赛事方案,依照方案选拔。
2.院赛:
(1)比赛形式:现场路演+答辩
(2)评选方式:二级学院组建评审团分赛道进行评审打分,择优推荐院赛成绩前10%的参赛选手进入复赛,其中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各占推荐比例的50%,且推荐总数不超本学院报名总数的1%。
(三)复赛(2023年11月17日前)
1.排位赛:
(1)比赛形式:网评
(2)评选方式:由专家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参赛选手提供的参赛材料(职业发展报告/简历+路演PPT)进行网评。
2.复活赛:
(1)比赛形式:现场路演+答辩
(2)评选方式:网评未出线的选手,可经学院推荐进入复活赛,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选择一定比例优秀项目复活进入校决赛。
复赛排位及复活环节共选拔100名优胜选手形成我校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百强,校赛组委会按照一定比例推荐参赛选手进入校决赛。
(四)校决赛(2023年11月24日前)
1.比赛形式:现场路演+答辩
2.评选方式:校决赛为现场排位赛,学校举行校赛总决赛,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和打分,并依据分数对参赛选手进行排位。
七、参赛方式和要求
(一)参赛方式
大赛以个体为单位报名参赛,倡导全体学生参加,大赛成长、就业赛道参赛学生须为全日制在校学生。参赛学生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
(二)参赛要求
各学院要对本学院参赛学生进行全程管理,负责教育指导本学院参赛学生遵守大赛规则。参赛学生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一切后果自负。
八、指导老师要求
(一)指导老师资格
1.指导老师应由与学生工作密切相关的人员及教师担任。各学院学生工作人员及教师参与比赛指导的比例不得低于90%。
2.辅导员、行政、教辅人员、专任教师担任指导老师需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获得指导权:
(1)有人事工作经验或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验;
(2)近3年指导过校级就业类赛事活动;
(3)拥有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
(4)有较扎实的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
(二)指导老师变更
1.在校赛环节每位选手可以填报1名指导老师,省赛阶段每名选手可在大赛平台补充填写1名指导老师,即指导老师最多不超过2名。
2.校赛阶段每位指导老师指导参赛学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人,省赛环节每名指导老师指导参赛学生数量原则上指导不超过3人。
3.各学院要对本学院指导老师进行全程管理,负责教育指导本学院项目指导老师遵守大赛规则。指导老师变动,包括但不仅限于增减、变更等,均需所在学院向大赛组委会书面说明变更的必要性和职责分工并获批准后运行。无签批报备手续,私自更改指导老师信息的,将通知学院对参赛学生及涉及教师进行诸如取消参赛资格、不予认可参赛成绩、取消校内奖励等处理。
4.项目在进入省赛和国赛阶段,为增强项目竞争力,指导老师及人数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但此调整需书面说明其必要性,和指导老师具体分工,并由项目所在学院向大赛组委会书面报备,方可生效。
(三)指导老师履职
指导老师需切实履行参赛项目辅导义务,明确职责分工,指导老师履职情况由所在学院负责,指导老师履职期间,可保留相关工作记录、参赛辅导记录等。
九、奖项设置及激励政策
(一)校赛奖项设置
1.校赛设立金、银、铜奖及优秀奖,对获奖参赛学生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2.校赛设立优秀指导老师奖,对获奖指导老师颁发证书及奖品。
3.校赛设立优秀组织奖,对获奖学院颁发证书。
(二)省赛、国赛获奖激励政策
对获得国赛奖励名次的参赛项目除参照《山西工商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对获奖学生及指导老师予以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外,给予以下激励政策:
1.对充分调动本学院师生参赛、认真组织本学院职业规划大赛院赛,且学生参赛比例高、参赛项目质量高优、项目指导老师指导成效显著的学院年度就创工作考核加5分,取得国赛金奖的每项加2分,取得国赛银奖的每项加1分,另给予学院3000元生涯辅导工作室建设专项经费的经济奖励。
2.对辅导员扎实落实班级赛事,选拔形象好、语言表达能力强、职业规划目标明确、职业发展路径清晰的选手参赛且入围国赛的给予年度优秀班级奖励倾斜并给予班级1000元生涯活动专项班费经济奖励。
3.获奖选手优先推荐进入优质用人单位实习与就业。
十、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学院要充分认识组织参加大赛的重要意义,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就,加强领导,整合力量,统筹资源,广泛发动,建立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机制,举全校之力,集全校之智,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动大赛开展。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成立大赛工作指导小组,利用多种形式做好大赛的宣传工作,适时召开动员大会、经验分享会等,营造浓厚氛围。引导辅导员、行政教辅人员、专任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形成师生“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认真遴选,精心培育。各学院要积极探索做好竞赛工作的途径和办法,要鼓励和引导学生将职业目标/求职意向和国家社会发展、区域经济建设相结合,和实践经历、就业能力相结合,和发展路径、行动成果相结合。各学院要进一步促成专业、行业、职业和大赛的深度融合,在日常教学和实训实践中发现、遴选和培育优秀人才,要为其配备高水平指导老师,通过赛事真正促成学生更充分高质量就业。
十一、其他
大赛组委会成员执行回避原则,不得担任参赛项目校赛各阶段的指导老师。全体师生拥有对大赛各阶段赛程充分的监督权,对于在参赛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及大赛各项规章制度,破坏大赛公平正义、损害学生利益的人员和行为,包括指导老师只挂名不切实履行指导责任等有损学生利益等行为,可向大赛组委会举报。大赛组委会将视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对于涉事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参赛资格、参赛成绩不予认可、取消奖励等处罚。
附件:1.首届山西工商学院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成长赛道方案
2.首届山西工商学院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就业赛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