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
秋季开学以来,校内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数量激增,骑车带人、乱停乱放等不文明的现象有所抬头,影响着校园交通秩序。为巩固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成果,根据太原市综改区交警大队要求,依据《山西工商学院校园交通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携手共建平安、有序、智慧、美丽、宁静校园,现将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管理相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遵守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校外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和三轮电动车要自觉佩戴头盔,进出校门时要下车推行,在校内行驶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载人,限速15公里/小时,自觉避让行人,不得骑车穿行博学楼、尚学楼和三牛广场,禁止鸣笛,禁止边行驶边使用手机。机动摩托车要停放在校门口南侧停车场。提倡学生非必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入校。
二、规范校内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停车、充电秩序
校内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必须在指定的停车区域有序停放,不得在机动车道、机动车停车位、人行通道、教学楼和公寓楼前、草坪、消防通道或建筑物内停放;必须在已建成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上充电,严禁飞线充电或将电池带入室内充电。学校将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发现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山西工商学院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处理,并将情况通报至各所属单位。
三、清理校内乱停乱放、僵尸电动自行车(摩托车)
自10月30日起,保卫处将对校内乱停乱放和僵尸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进行清理。对违反相关规定和拒不服从管理的情况,将及时现场处置,采取提醒劝阻、登记记录、挪移车辆并集中停放等措施。
山西工商学院保卫处
2023年10月27日